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即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
)就核查
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 36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
况详见附件。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控制策划人员的范围,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进行了登记,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未发现激励计划事项泄露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36 名激励对象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筹划工作,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完全是其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
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全体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
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
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序号 姓名
数量(股) 数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