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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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97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有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同意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0,000 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后,
公司股份总数 5,013,052,000 股变更为 5,012,632,000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 5,013,052,0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5,012,632,000 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
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厦 12 层
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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