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 2021-092
转债代码:113607 转债简称:伟 20 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黎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新增提供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 4.1
亿元,为昌黎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确保项目顺利
实施,公司拟为相关子公司新增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
保明细如下:
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议案》,同意为全资子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4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本次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设备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新
增提供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即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设备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 40,000 万
元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可预计的担保额度,考虑到项目筹建周期较长,上述第
施完毕;上述第 2 项额度的实施期限同新增 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前,即为自
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上述第 2 项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资信良好的全
资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并根据担保情况在额度范围内对上
述两项担保事宜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前述实施期限为公司及子
公司管理层签署担保相关法律文件的授权时限,担保行为的有效期限服从各具
体担保协议的约定。
在上述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8 亿元全部实施的情况下,增加担保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7%。
公司将在后续实际发生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事项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
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餐
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项光明;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维护、售后和技术
服务,垃圾、烟气、灰渣、渗沥液处理技术的研究、咨询服务,环保工程施
工,环保设备自动化控制软硬件、信息管理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
及维护、售后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设
计、生产和销售。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营业收入(元)
三、董事会意见
昌黎公司和设备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
期债务。公司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话语权,同时公司也
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
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发生对子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的对外担保行为,也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形。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656,239.31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
余额 133,656.11 万元,担保总额为 789,895.4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143.89%。截止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
额度为 542,875.33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 239,513.66 万元,担保总额为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设备公司担保余额为 4.1 亿元,为昌黎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为 0 元。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