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 18苏宁06 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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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12799          债券简称:18苏宁06
              “18苏宁06” 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六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8苏宁06,债券代码:112799)将于
本期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
   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5日
   最后交易日:2021年11月15日
   本息兑付日:2021年11月16日
   摘牌日:2021年11月16日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28号
文”核准发行。本期债券至2021年11月15日将期满3年,根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
                                   《苏
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上
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将于2021年11月16日支付2020年11月16日至2021
年11月15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债券(第六期)。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15亿元。
  根据《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苏宁债第二次债券购回基本方案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于2021年1月7日足额支付“18苏宁06”
的债券购回金额,债券购回完成后“18苏宁06”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162,634张。
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
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
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14日和2020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
于“18苏宁06”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关于“18苏宁06”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
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18苏宁06”发行人维持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
券存续期后1年票面利率为4.70%。
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
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
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踪评级报告,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AA+。
易。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18苏宁06”的到期本金金额为16,263,400元,当期票面利率为4.70%,每手(面
值1,000元)本期债券本息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4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本息兑付金额为1037.60元;扣税后非
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本息兑付金额为1047.00元。
  三、本期债权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本息兑付日
  四、本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本息兑付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1月15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
体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本期债券本息兑付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2日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
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本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本息兑付工作由
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
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
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
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相关机构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1-5层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任峻
  联系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25-84418888-888480
  邮政编码:210042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周伟帆
  联系电话:010-60836701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518048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人:戴文华
联系电话: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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