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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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9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 背景
  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
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本次拟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等 6 家银行申
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新增授 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
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
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
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
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等 6 家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或等值
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一切授信文件。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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