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佰集团: 2021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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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1-156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时间距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预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次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
案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1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年 11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限售股。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
  咨询联系人:张海涛        王海波
  咨询电话:0391-3126666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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