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洁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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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1-048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清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
事 5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
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及条件,并
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
当天,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则相应调整,调
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
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派息/现金分红后 P1=P0-D;送股或转增股
本后 P1=P0/(1+N);两项同时进行则 P1=(P0-D)/(1+N)。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0%,即不超过 14,168,000 股(含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
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
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
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5,000.00 万元(含 1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第三代半导体 SiC/GaN 功率器件及封测的研发及
产业化
功率驱动 IC 及智能功率模块(IPM)的研发及产
业化
SiC/IGBT/MOSFET 等功率集成模块(含车规级)
的研发及产业化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49,959.36     145,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
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
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
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
换。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
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1)。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
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实行专户专储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前述规定,同
意公司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
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及其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
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及《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
面审阅《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后,发表意见如下: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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