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8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10月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汪志荣
先生、汪志春先生、陈瑶女士、李辉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曹顺华
先生、翁洪先生、周素娟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
了声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鉴于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
献,董事会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整体薪酬水平,结合公司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
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3万元/年(含税)调整
为5万元/年(含税),自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
平均发放,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7票,其中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1年11月29
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