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424,544 股。
二、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
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本次归属
符合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150 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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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1,623,456 股进行归属。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
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98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顺利进行,基于股东大会已批准的发行
预案,在发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
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
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
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
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公司本次授权内容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惠芬、朱晓东、曹惠娟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