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2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
自 2017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多阶段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四
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股份,现通过一
个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18,754,193 股,占公司现行总股本约 14.0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长江电力根据经营管理需要,拟在未来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公司 4%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中 国 长 江 电 力 股 5% 以 上 非 第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份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483,536,702 股
除集中竞价交易取得股份外,长江电力还通过大宗交易取得川投能源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长江电力自 2018 年 3 月 28 日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以来,未减持过
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中国长江电力股 不超过: 不超过: 2021/12/1 ~ 按市场 于 2019 年 3 根据长江电
竞 价交
份有限公司 88,123,041 2% 2022/5/30 价格 月大宗交易 力经营管理
易 减
股 买 入 的 需要
持 ,不 135,217,49
超 过: 1 股,和前
期集中竞价
交易买入的
,041 股
股,合计
除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外,长电电力还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合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 4%。长江电
力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进行,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长江电力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1%。
长江电力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川投能源 2019 年 3 月 16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江电力承诺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准守证券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依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长江电力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可能受市场或者政策因素影
响,本减持计划是否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长江电力所持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
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者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