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110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采购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别提示:本合同是公司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原《单晶
炉买卖合同》的后续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原合同第二批设备的数量和供货范围的
重新约定。
? 原采购合同总金额 140,530 万元,本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浙江晶盛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采购单晶炉设备总金额(包括了第一和第二批设备)变更为:人民币
? 合同交货时间变更为:202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5 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直拉单晶炉设备的总
采购数量及采购总金额进行了调整,预计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投资,但有利于推
进公司当期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的进一步投产。
? 风险提示:
的 108.25%,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36%,将会对公司现金流、偿
债能力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并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资
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
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行,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原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
头)有限公司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盛机电”)于 2021 年
单晶炉,将应用于公司的包头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技
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40,530 万元(共二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二、本次采购合同的基本情况
原合同约定设备分两批交货,其中,后续第二批设备双方可根据一期项目情
况共同商议调整数量及供货范围等。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买方”)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于 2021 年 11 月
第二批设备采购数量、供货范围及交货期等进行调整,本次合同签订后,公司向
晶盛机电采购单晶炉设备总金额(包括第一和第二批设备)变更为人民币
本合同的签订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属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买卖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名称: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64528296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通江西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曹建伟
注册资本:128,568.9364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晶体生长炉、半导体材料制备设备、机电设备制造、销售;进出
口业务。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2020 年度):资产
总额 104.98 亿元,净资产 52.51 亿元,营业收入 38.1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8.58 亿元。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亿肆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质保金分期付款。
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续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原合同第二批设备的数量和供货范围等的重新约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正式进军单晶硅片业务,原单晶炉采购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
公司包头大尺寸单晶硅片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的战略计划。本合同的签订
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进一步保障公司未来硅片产能的如期达产。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
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的 108.25%,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36%,将会对公司现金流、偿
债能力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并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资
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
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
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行,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单晶炉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