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0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
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参股公司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
永福”)及其控股公司拟进行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委托贷
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上述事项需时代永福股东提供担保。根据
公平性原则,公司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
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时代永福及其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时代永福及其控股
公司提供人民币 9.59 亿元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
保期限依据与相关交易对手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
上述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
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及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明确被担保方各股东担保比例、反
担保措施等具体内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公司持有时代永福 4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一文先生在时代永福担
任董事长,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德时代持有时代永福 6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时代永福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
与时代永福拟发生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林一文、谭立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九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及被担保人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7960764486
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15 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新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蒋安奕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 能
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风
力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对外承包工程;节能管理服务;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技术研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技术
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发电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 活动;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 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
监 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供电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持有其 60%股权,永福股份持有其 40%股权。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时代永福资产总额为 16,466,512.20
元,负债总额为 7,381,739.51 元,净资产为 9,084,772.69 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为 20,667,494.68 元,利润总额为 2,424,861.67 元,净利润为 2,199,908.32
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时代永福资产总额为 117,837,840.34 元,负债总额
为 8,026,077.53 元,净资产为 109,811,762.81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为 13,298,671.16 元,利润总额为-489,824.86 元,净利润为
-484,941.5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时代永福 4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一文先
生在时代永福担任董事长,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德时代持有时代永福 6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时代永福属于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三、关联担保的主要内容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是公司作为时代永福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本次公司对时代永福
的担保整体风险可控,时代永福及其控股公司未来发展预期较好,本次关联担保事
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时代永福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0 元转让给时代永福;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公司增资认缴 3,500 万元,增资后共认缴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持有时代永福 40%股权;
为 694.3368 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时代永福股东正
常履行职责,有利于促进时代永福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其目前经营状况好,资产优良,具有偿还债务的能
力,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促进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同意为时代永福及其控股公
司提供担保,以保障参股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股 60%股东宁德时代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此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经审核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的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至 2021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58,895.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252.96%;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 101,295.9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97%;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累计总额为 157,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99%。公司对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8,310.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九、其他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