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9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维塔科技公司”)拟引入投资方进行增
资。
投资方。
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公司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公示期
为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10 月 21 日,拟通过增资扩股引入 2-5 家投资者,公司以非
公开协议的方式参与本次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人保持一致。经过重庆联合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募集,最终确定三家投资方(以联合体的方式),分别为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与福建闽东时代乡村投资发展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福建闽东”)的联合体、重庆承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重庆承安”)与重庆两江西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两江西证”)的联合体、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南方资产”)与重庆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
“南方工业基金”)的联合体。2021 年 11 月 5 日,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公司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引入宁德时代、福建闽东、
重庆承安、两江西证、南方资产、南方工业基金作为本次增资扩股的投资主体参与
增资,长安汽车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参与增资。本次增资扩股以现金方式进行,长
安汽车拟增资 50,000 万元(放弃同比例增资权利),其中 18,269.47 万元计入注册资
本,31,730.5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宁德时代拟增资 76,960 万元,其中 28,120.37 万
元计入注册资本,48,839.6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福建闽东拟增资 16,040 万元,其
中 5,860.8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0,179.1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重庆承安拟增资 61,000
万元,其中 22,288.7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8,711.24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两江西证
拟增资 6,000 万元,其中 2,192.34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807.6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南方资产拟增资 28,000 万元,其中 10,230.9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7,769.09 万元计
入资本公积。南方工业基金拟增资 4,000 万元,其中 1,461.56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民币 28,8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117,224.26 万元,长安汽车持股比例将由 95.38%稀释
到 39.02%,宁德时代持股 23.99%,福建闽东持股 5.00%,重庆承安持股 19.01%,
两江西证持股 1.87%,南方资产持股 8.73%,南方工业基金持股 1.25%。上海蔚来汽
车有限公司(简称“蔚来汽车”)未参与增资,持股比例将由 4.62%稀释到 1.13%。
本次交易还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批准。
(二)构成关联交易
南方资产持有公司 6.12%的股份,为公司前十大股东,且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
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议案》。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朱华荣先生、谭小刚先生、
张博先生、刘刚先生、周开荃先生回避表决。长安汽车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宁德时代
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
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
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黄世霖持股11.20%、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7.16%、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78%等。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5,661,842.69
负债总额 9,241,112.76
净资产 6,420,729.94
营业收入 5,031,94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8,333.87
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福建闽东
咨询业务;为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102,481.79
负债总额 3,547.95
净资产 98,933.84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481.79
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重庆承安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63%、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16.22%、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15%、重庆市地产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15%。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25,006.81
负债总额 990.70
净资产 24,016.11
营业收入 8,631.73
净利润 6,181.70
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两江西证
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例99.64%、西证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3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25,481.98
负债总额 0
净资产 25,481.98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416.07
方面没有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五)南方资产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出资
万元,其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
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5%。2009年8月,西南兵器工
业公司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资产成为中国兵器
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09年10月,南方资产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变更为10亿元。2014年9月,南方资产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
本10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亿元。2016年12月,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
司增资30,000.00万元,南方资产注册资本增至23亿元。2018年10月,中国兵器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00,000.00万元,南方资产注册资本增至33亿元。
产经营平台”、“资本运营平台”与“金融投资平台”的四大战略定位,是兵装集团唯一
的资 本 运 作及 资 产运 营 平 台, 也 是集 团 价值 创 造 的核 心 企业 及 利 润贡 献 中心 。
元和74,487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1年9月30日/2021年1-9月
资产总额 1,201,427 1,388,248
负债总额 515,253 529,090
净资产 686,174 859,158
营业收入 15,676 14,418
净利润 61,605 74,487
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六)南方工业基金
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33%、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6.5%、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16.5%、重庆
南方工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209,814.17
负债总额 25.14
净资产 209,789.03
营业收入 11,757.96
净利润 9,970.98
制关系,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
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项目
年度 /2021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2,289.46 57,788.69
负债总额 10,831.95 66,435.99
应收账款总额 0 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457.52 -8,647.30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14,968.9 -10,076.53
净利润 -14,968.14 -10,087.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6.67 30,162.18
注:上表中 2020 年相关财务指标经审计,2021 年相关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司进行理财。截至披露日,阿维塔科技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的
合法资金。
本次增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持股情况 增资后持股情况
股东单位 持股 持股
增资前注册资本 增资后注册资本
比例 比例
长安汽车 27,469.01 95.38% 45,738.48 39.02%
蔚来汽车 1,330.99 4.62% 1,330.99 1.13%
宁德时代 - - 28,120.37 23.99%
福建闽东 - - 5,860.85 5.00%
重庆承安 - - 22,288.76 19.01%
两江西证 - - 2,192.34 1.87%
南方资产 - - 10,230.91 8.73%
南方工业基金 - - 1,461.56 1.25%
合计 28,800 100% 117,224.26 100%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针对本次阿维塔科技公司增资扩股,公司选聘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阿维塔 科技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价
值进行评估,为增资扩股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
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
选择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
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
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企业价值评估中
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
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侧重企业评估基准日的重置价值,
而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现金流的折现值。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
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
发能力、客户关系等价值,对于被评估企业所处的新能源汽车行业而言,在受到国
家各种鼓励政策、行业高速发展、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大股东将来在管理技
术资金方面的支持、市场和营销网络等要素能够较合理确定的前提下,收益法估值
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78,820.00 万元,增值
额 77,362.48 万元,增值率 5,307.82%。
四、协议主要内容
增资扩股企业: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投资主体(认购方):长安汽车、宁德时代、福建闽东、重庆承安、两江西证、
南方资产、南方工业基金。
(一)增资扩股金额:长安汽车增资 50,000 万元,宁德时代增资 76,960 万元,
福建闽东增资 16,040 万元,重庆承安增资 61,000 万元,两江西证增资 6,000 万元,
南方资产增资 28,000 万元, 南方工业基金增资 4,000 万元,合计 242,000 万元。
(二)增资方式: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
(三)支付期限:交割条件满足之日起十个营业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交割条件:
方已摘牌;
第三方及相关政府及监管机构就拟议交易取得所有所需批准、同意或豁免,且现有
股东已就拟议交易取得所有所需批准、同意或豁免;
批准,如仅作出附条件批准的,则所附条件的批准中不存在认购方无法接受的重大
条件。
(五)交易定价依据:根据有权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
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增资中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
值为人民币 78,820.00 万元,为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六)过渡期安排:阿维塔科技公司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之间产生的过渡期损
益,由现有股东和认购方按照上述股权比例共同享有或承担。
(七)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阿维塔科技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宁德时代委派一名董事,职工董事一名。设置总经理及若
干业务副总级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八)违约条款:如果一方和/或阿维塔科技公司因其他方违反本协议而承担任
何损害、费用、开支、责任、索赔或损失,违约一方应就该等损害、费用、开支、
责任、索赔或损失向一方和/或阿维塔科技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使其不受上述损害。
若各方均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每一方应依其各自违约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相关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新能源汽车市场已成为国内外整车企业必争之地,市场竞争激烈,新能源汽车
产品逐步被市场接受,新能源汽车占比持续提升,是未来汽车市场的重要方向。自
主品牌以智能网联为突破口,优先实现智能化与网联化产品的应用,增强消费者体
验,形成品牌的新特征和差异化优势。阿维塔科技公司致力打造中国自主高端民族
品牌并实现其产业化,为了增强发展活力,提高运营效率,加速整合新能源汽车产
业链资源,并不断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本次增资扩股通过引入外部资源进行股权
多元化改革,最终实现阿维塔科技公司的顺利转型。
(二)存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是多种先进技术相互融合的载
体,考虑目前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路线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阿维塔科技公司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联营企业,不再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核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基于阿维塔科技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信息及股权公允价值推算,预计将增加净利润约 7 亿
元,具体以公司年报审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南方资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同比例增资阿维塔科技公司,主要是考虑到单独依靠长安汽车来发展新
能源业务难度会持续加大,为了增强阿维塔科技公司的发展活力,提高其运营效率,
加速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源,并不断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需引入外部资源进
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最终实现新能源科技公司的顺利转型。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32 号令)相关要求,阿维
塔科技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按规定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者,最终摘牌价格不低
于经备案的评估净值 78,820.00 万元,交易价格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
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该公司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现实的或可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并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
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能源业务难度会持续加大,为了增强阿维塔科技公司的发展活力,提高其运营效
率,加速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源,并不断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需引入外部资
源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最终实现新能源科技公司的顺利转型。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
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
方式增资扩股的议案》。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 方式增资扩股的关联 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牌方式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