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1-08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
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方式完成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第四期核心
人员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0)
,相
关股票锁定期 12 个月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目前,公司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存续期将于锁定期届满后 6 个月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安排
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合计
员持股计划的人员共 5 名,购股资金来源于该 5 名持有人的合法
薪酬。
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经“每 10 股转增 3.5 股”
由 2,752,884,754 股增加至 3,716,394,417 股,第四期核心人员持
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由 131,200 股增加至 177,12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0048%保持不变。
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二、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
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期核
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当期标的股票的锁定期+0.5 年”,自
公司发布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登记过户的公告之日起计算;公司第
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存续期至锁定期届满后 6 个月,
即至 2022
年 5 月 3 日。
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公
司将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可归属股票额度,由持有人提出申请
后,由公司将股票归属至持有人个人。
三、第四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变更
在计划实施周期内,管理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
和原则下,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
公司的具体情况,拟订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持股计划的变更方
案经持有人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文件相冲突;
会决议终止计划;
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经股东大会决议终止计
划;
划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核心人员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