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9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
暨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银绒业”)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东宁夏中银绒业
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涉诉事项进展暨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8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股权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82)。关于
申请执行人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中绒集
团质押担保物权纠纷一案,福田法院将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 1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上分 2 笔公开拍卖被执行人中绒集团持有的中银绒业共计 4 亿股股票(证券代码: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网络拍卖竞
价结果如下:
竞买代码:128654728,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宁夏中银
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银绒业(股票代码 :000982)共计2亿股票”,
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71,800,000.00元(叁亿柒仟壹佰捌拾万圆整)。
竞买代码:128960203,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本拍卖标的“宁夏中银
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银绒业(股票代码 :000982)共计2亿股票”,
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70,000,000.00元(叁亿柒仟万圆整)。
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情况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占其拍卖前 占公司
本次涉及股 拍卖 拍卖 拍卖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所持股份比 总股本 原因
份数量(股) 起始日 截止日 人
其 一致行动人 例 比例
中绒集团 否 200,000,000 49.9999% 4.6928% 2021 年11 2021 年 11 福田 担保
月3 日 10 月4 日 10 法院 物权
时 时止(延时除 纠纷
外)
中绒集团 否 200,000,000 49.9999% 4.6928% 2021 年11 2021 年 11 福田 担保
月3 日 10 月4 日 10 法院 物权
时 时止(延时除 纠纷
外)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拍卖前持股 拍卖前 被拍卖数量 占其拍卖 占拍卖前公司 是否
股东名称 数(股) 持股比例 (股) 前所持股 总股本比例 拍卖人 已过户
份比例
中绒集团 481,496,444 11.2978% 40,000,000 8.3074% 0.9386% 福田法院 是
中绒集团 441,496,444 10.3592% 41,496,000 9.3989% 0.9737% 福田法院 是
中绒集团 400,000,444 9.3855% 200,000,000 49.9999% 4.6928% 福田法院 否
中绒集团 400,000,444 9.3855% 200,000,000 49.9999% 4.6928% 福田法院 否
三、本次被动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成交价(元 ) 减持成交均价(元/股)
中绒集团 司法拍卖 2021年11月4日 200,000,000 371,800,000.00 1.859
中绒集团 司法拍卖 2021年11月4日 200,000,000 370,000,000.00 1.85
(二)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份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0,444 9.3855% 444 0%
其中:
中绒集团 400,000,444 9.3855% 444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四、其他说明
(一)买受人需按照《竞买公告》、
《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
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
(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
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次拍卖事项后
续将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
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
券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
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