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投
资协议事项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1】2831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要求公司于 5 个交易日内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事项的问询函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
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
准确性与完整性,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