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 2021-05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 9 名,收到有
效表决票 9 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的议案经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
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股票。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
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回购。
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按回购总金额上限 20 亿元及
回购价格上限 82.0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4,366,472 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2,149,973,551 股的 1.13%以上。按回购总金额下限 10 亿元及
回购价格上限 82.08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2,183,236 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 2,149,973,551 股的 0.57%以上。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
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做相应调整。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2.08
元/股(含 82.08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启动后视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资金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三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回购
股份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
应减少。届时公司会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定、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暂存处理,待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最终处理方案后处理;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
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回购的全部或部分
工作;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