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
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440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作为公司的监
事,我们根据要求,对关注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业绩指标等要素设置合理,客观公
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能够发挥长期
激励效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