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3338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上交所”)。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672.00 万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T 日)分别通过
上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
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7.37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11 月 4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
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
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
申购时间按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
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的
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购。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
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
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1 月 8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量的 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
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
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二)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 2021 年 10 月 27 日(T-6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的《浙
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须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
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环境变化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
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
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五)本次发行价格为 17.37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
(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
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70 倍。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比较接近的上市公司有新坐标、富临精工、登云股份、精
锻科技、福达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T-4 日前 20 个交易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日均价(含当日)
收益(元/股) 静态市盈率
(元/股)
平均值 56.2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注 1:2020 年每股收益采用扣非前后孰低的口径;
注 2:计算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登云股份。
本次发行价格 17.37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9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和
《证 券 日 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
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
网上申购。
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六)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82.64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7,211.518761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571.121239 万元。发
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T-6 日)在招股意向书
中予以披露。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
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
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
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
购。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
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
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购的;
令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实施中止发行措施,就
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
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
行。
(十一)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
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
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
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