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 永和智控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1-11-0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制霸科技(浙江)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制霸科技”)出售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即如本次
交易完成后,制霸科技将同步取得浙江永和智控科技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Ltd.)、YORHE RUS 有限责任公司(永和俄罗斯有限责任
公司)中的全部权益(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
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
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未超过 20%,未构成《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股票异动标准,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此期间未出现异常波动。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事项。
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等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
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所履行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
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
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的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和智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