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9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6.592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工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9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
过了《关于公司<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19员工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园股份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员工期权的议案》
,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2019年员工期权的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
件期权予以注销的议案》。因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已授予的120.45万份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65万份的33%,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20.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
《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人员、子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共50人。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期为12个月。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期权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33%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33%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行权期 34%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司的相关 2019 年员工期权授予登记手续。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共计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5 万份股票期权。
(四)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鉴于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的行
权条件,因此,公司注销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根据行权安
排,在第一个行权期,所有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为33%,因此公司注销的股票期
权的数量为120.45万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120.4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 件的期
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
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
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
销。详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19年员工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
本次为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
二、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的规定,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
可行权: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符合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在 2019-2021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
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
应年度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二个行权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第三个行权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8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2%
若公司当年(T 年)通过二级市场资本募集进行重大投资并购、重组等,公
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将总股本变化及相关损益的影响,在 T 年及 T+1 年剔
除,待 T+2 年再纳入累计影响。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上述行权条件的说明: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21)第 0988 号《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6.10 亿元,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 0.932 元/股。公司 2020 年度业绩符
合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年度绩效表现为“良好”及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按照本计划规定
的比例行权,否则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员工张毅、邵冲、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
志铭、李在哲、吴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
好”
,其余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绩效表现均为“良好”及以上。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占股票期权总量 占授予时公司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份)
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郝毓鸣 董事 44,880 1.23% 0.001%
邹超 执行总裁 44,880 1.23% 0.001%
蒋伟 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 44,880 1.23% 0.001%
王瑾 副总裁 44,880 1.23% 0.001%
胡俊杰 副总裁 32,010 0.88% 0.001%
张剑 副总裁 32,010 0.88% 0.001%
董事、高管小计 243,540 6.67% 0.006%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30 人) 622,380 17.05% 0.016%
总计 865,920 23.72% 0.022%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
《2019年员工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2019年员工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激励对象已
满足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监事会同意该3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 期共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鸿祥、谢佑平、倪静、王哲作为本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董事会已取得公
司股东大会必要授权。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
《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审议表决。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
《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激励对象已满足第二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3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 86.592万
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
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 个月内无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七、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股票期权费用应在期权有效期内,按照股票期权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且该成本费用应在经常性损益
中列示。
鉴于2019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
司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为120.45万份。鉴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张毅、邵冲、
苏璠、季文君、李项峰、金伟、徐明、李琦、戴琦、程刚、叶志铭、李在哲、吴
振宇已从公司离职,陈荃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员工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7.28万份由公司注销。以上注销事宜需相应调整股票期权的
股份支付费用摊销。
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对各期的会计成本影响如下: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合计
需摊销的费用
(万元)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本次行权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批准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行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应手续。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