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12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和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
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132,400 万元,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
间 进 行 调 剂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和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增加担保额度人民
币 182,5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订了
《 担 保 书 》, 为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 、 LY
INVESTMENT (HK) LIMITED 向汇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而形成的债权提
供全部担保款项的偿付保证,上述保证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 3,000 万美元,保证
时间为持续性担保,作为全部担保款项的偿付保证,直到收到担保人出具的书面
通知终止《担保书》后一个月为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被担保人 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LY INVESTMENT (HK)
LIMITED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通 本次使用的担 累计已使用的
被担保人
过的担保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 365,000.00 19,202.70 211,229.70
LY INVESTMENT (HK) LIMITED 102,000.00 19,202.70 51,207.20
注 1:上述担保额度如涉及外币,则按 2021 年 11 月 2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
进行折算;
注 2:TLG INVESTMENT (HK) LIMITED、LY INVESTMENT (HK) LIMITED 本次合计
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3,000 万美元,统计担保额度时按其各自最高可使用的担保额度 3,000
万美元进行计算。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书》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指顾客于银行的任何分行或办事处,在任何时候(不论何时及如何产生、不
论担保人是否知悉或同意)欠负银行的任何货币的全部款项、责任及债项,不论
是顾客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实际或者或有及不论是现时或日后以任何身份(包
括以主事人或保证人的身份)欠负或所产生的款项及负债;顾客按应付利率或原
应支付但碍于任何限制或禁止支付的情况以致未付,而计算至银行收到还款当日
为止(包括作出任何即时还款要求或判决之前或之后)所产生的利息。
指(1)指定金额;(2)该金额的逾期未付利息;(3)及银行按全面弥偿保证基准
执行本担保书所产生的开支;假如担保款项下任何债项的货币与最高债务所列明
的货币不同,而该债项按汇率计算最高债务所列货币的等值金额,自产生以来有
所增加,则该增額将加入最高债务内。
担保人在本担保书下的债务将不会超过最高债务。
在上条的规限下,担保人须支付自银行要求担保人偿还担保款项之日起至银
行收到全部担保款项为止(包括作出任何即时还款要求或判决之前或后,或发生
限制顾客付款情况之前或后)期间顾客未支付担保款项的逾期未付利息。
本担保书是一项持续性保证,并作为全部担保款项的偿付保证,直至银行收
到担保人或担保人的清盘人、接管人或遗产代理人(如担保人身故)的书面通知
终止本担保书后一个历月为止。如担保人身故,本担保书将仍然作为一项对担保
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继任人或遗产管理人具约束力的持续担保,直至根据
本条文发出的通知届满为止。虽然及尽管已发出该终止通知,本担保书继续适用
于有关顾客现在或将会欠负的担保款项(不论是实际或者或有的欠负,直至本担
保书终止,而担保人保证一经要求即支付担保款项给银行,无论该项要求是在本
担保书终止之前、终止之时,或终止之后提出)。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843,782.14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58.36%。
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808,250.14 万元,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943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34,589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