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
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及激
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
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98 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
制性股票共计 859,950 股进行解除限售。
独立董事:王惠芬、朱晓东、曹惠娟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