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21-05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确定原则相符。
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
法》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作为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
形。《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 日作为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
象授予共计 1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