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1-083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 年 10 月 29 日
?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613 万份
?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99 人
?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八届
八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有关要求完成了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有关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9 月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卧龙电驱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告编号:临 2021-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
个月和36个月,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一个行权期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
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人民币
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元人民币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各个事业群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事业群需符合当年度事业群考核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不属于任
何事业群,则按照全集团标准进行考核。对应年度该激励对象的事业群考核系数
具体如下:
卧龙电驱 2021-2023 年驱动控制类产品销售金额(万元)
全集团 180,000 272,300 416,950
大型驱动事业群 65,000 93,100 131,550
工业驱动事业群 3,000 10,000 30,000
日用电机事业群 72,000 87,200 112,400
特种电机事业群 8,000 10,000 19,000
完成额度(A) A≥80% 其他情况
度完成情况
事业群考核系数
(M)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具体考核要求
如下:
①各级班子成员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得分(S) S≥85分 70分≤S<85分 60分≤S<70分 S<60分
个人考核系数(N) 1 0.85 0.7 0
②其他干部员工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等级 A/B/C D/E
个人考核系数 1 0
(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 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各个事业群层面考核系数(M)×个人层面考核系数(N)。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统一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出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共 499 人)
预留 587.00 18.34% 0.45%
合计 3,200.00 100.00% 2.43%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
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份)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共 499 人)
总计 2,613 81.66% 1.99%
四、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
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首次授予的 2,613 万份股票期权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3,119.57 万
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股票期权数量
摊销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份)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