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
电话方式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本次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国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
思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刊
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浙
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