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1-04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和管理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
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1-043”号
临时公告。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公司长
期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
理骨干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办法》的议案(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
理办法》
,明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
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等各项
内容。
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拟激
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
事项的议案(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
提下,办理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
)有关的以下事项: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
权激励授予协议书》
。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
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
(8)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
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
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同行业企业或对标企
业样本。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
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
为。
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田玉龙、宁长远、栾庆志、于海军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系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021-2025 年)
》的议案(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改革
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
年)》的议案(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员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同意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事项的议案
(2021-2025 年)
》的议案
公司将视相关审批进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择机通知股东大会召
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2、3、4、5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
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
四、上网公告附件
;
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