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 2021-106 号
债券简称:海正定转 债券代码:110813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13:30 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
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海正路 1 号
的 95,639.00 m2 土地使用权和 82,895.21 m2 房屋建筑物及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
区华浙广场 1 号 19 层商业用房 1,160.77m2 和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海正大道 1 号
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不超过 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的抵押期限按照实
际贷款情况,依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执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已登载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有效维护公
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
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
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回购期限
内。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
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使用的资金
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95 亿元(均包
含本数),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
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769.23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4%;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95 亿元、回
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500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1.25%。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9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3 元/
股,则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限售流通股 230,672,720 19.28 245,672,720 20.54
无限售流通股 965,531,842 80.72 950,531,842 79.46
总计 1,196,204,562 100.00 1,196,204,562 100.00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限售流通股 230,672,720 19.28 230,672,720 19.53
无限售流通股 965,531,842 80.72 950,531,842 80.47
总计 1,196,204,562 100.00 1,181,204,562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
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具体将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本次回购股份具体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意授权公
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
相应调整;
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已登载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