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9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702 万股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91 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
司”)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权益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9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OA 系统刊登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姓
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结束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以书面方式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077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公示的审核意见》。
了《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
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②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首个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
间,本次计划等待期为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③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的第一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 30%
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的第二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 30%
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首次授予的第三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 40%
行权期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同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
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次年授出,则预留授
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行权比例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的第一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 50%
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预留授予的第二个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 50%
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增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10.00%;2021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13513.97 万元。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增
首次授予的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20.00%;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
期权
于 14742.52 万元。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增
第三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30.00%;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15971.06 万元。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度增
第一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20.00%;2022 年度净利润不低
预留授予的股票 于 14742.52 万元。
期权 以 2020 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度增
第二个行权期 长率不低于 30.00%;2023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 15971.06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
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行权期获授的可行权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
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
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
度。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
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
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股票期权 绩效评定 A B C D
行权比例 100.00% 80.00% 70.00% 0.00%
占首次授予
首期获授的 占本激励计划公
股票期权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告日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
量(万股) 额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91 人) 702.00 100.00 1.68
合计 702.00 100.00 1.68
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三、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占首次授予
首期获授的 占本激励计划公
股票期权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告日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
量(万股) 额的比例(%)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91 人) 702.00 100.00 1.68
合计 702.00 100.00 1.68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
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进行计算。
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 800.00 万股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授予日股票收盘价:5.41 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 年、 2 年、 3 年(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每期行权日
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分别采用上证综指最近 1 年、 2 年、 3 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
(5)股息率:公司最近 1 年股息率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
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
薄影响。
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
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
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
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