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1]37079 号
目 录
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1]37079 号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财务报表,包括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
点软件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新点软件,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
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1]37079 号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
下:
层”)对新点软件自销售订单审批至销售收入
入账的销售流程中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二)所述,新点 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软件营业收入分为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 2、 访谈管理层并通过检查销售合同的条款,对与
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
报告期内,如财务报表六、(三十一)所述, 移时点进行分析,进而评估新点软件销售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21 年 1-6 月 的确认政策;
考虑到公司收入增长幅度较高,且涉及重大 访和视频访谈,包括访谈双方交易背景、合作
会计估计和判断,对于我们的审计而言是重要的, 关系等并进行书面确认;对主要客户函证交易
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额及往来余额;查验核对银行流水及会计账簿
信息;
核对相关的合同、验收报告和资金流水,以评
估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1]37079 号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新点软件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新点软件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新点软件、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
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新点软件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
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
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
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
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
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
能导致对新点软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新点软件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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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项。
(6)就新点软件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
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 2021 年 1-6 月、2020 年度、2019 年度、
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
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审计报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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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 月 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1998 年 10 月 6 日经
张家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50.00 万元。
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公司由两名法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于 1998 年 10 月 6 日取得张家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 25151174-8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新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东,经营范围: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办公设
备购销;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综合技术服务。
本次出资经江苏省张家港市审计事务所于 1998 年 9 月 29 日出具(张审所验字(1998)第
公司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方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实际缴纳(万元)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0.00 60.00 30.0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茂有限公司 20.00 4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50.00
字[2020]2418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38,582.24 万元。
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20]第 013 号),经评
估,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2,914.15 万元。
同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8,582.24 万元人民币为基准,按 1.5589:1 的比例折为股份公
司股本 24,7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余部分 13,832.24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
公积,整体变更为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即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股份有限公司,并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作为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和评估的基
准日。
字[2020]2650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全体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照编号:91320582704068740Y)。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情况如下:
转股前 转股后
认缴出资金 本次变动金额
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
额 比例(%) (万元) 比例(%)
(万元)
(万元)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7.344 25.0843 5,451.0203 6,208.3643 25.0843
曹立斌 432.00 14.3084 3,109.3290 3,541.3290 14.3084
黄素龙 384.00 12.7186 2,763.8535 3,147.8535 12.7186
李强 264.00 8.7440 1,900.1400 2,164.1400 8.7440
陈俊荣 48.00 1.5898 345.4755 393.4755 1.5898
朱明华 36.00 1.1924 259.1190 295.1190 1.1924
朱斌 36.00 1.1924 259.1190 295.1190 1.1924
席益华 31.20 1.0334 224.5665 255.7665 1.0334
李强(女) 31.20 1.0334 224.5665 255.7665 1.0334
何永龙 31.20 1.0334 224.5665 255.7665 1.0334
徐国春 28.80 0.9539 207.2903 236.0903 0.9539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656 6.7122 1,458.6135 1,661.2695 6.7122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252.00 8.3466 1,813.7835 2,065.7835 8.3466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244.80 8.1081 1,761.9548 2,006.7548 8.1081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
合伙)
合计 3,019.20 100.0000 21,730.8000 24,750.0000 100.0000
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业务性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主要经营活动: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
信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现代办公
用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本公司无母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四)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报出。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营业期限自 1998 年 10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
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 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告的实际会计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1)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
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2)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除此之外,报告期无其他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五)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
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
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
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
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
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
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
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消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
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
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
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
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
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
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
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
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
时,按处置子公司本附注“三/(六)/2/(2)/1)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
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
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
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
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
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
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
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
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
决于其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
征进行分类。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
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
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
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
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
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
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
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
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
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
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
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
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
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
显著增加,
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
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
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
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
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
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
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租赁
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
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
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
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
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
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
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
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
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b 初始
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
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
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
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
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
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
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
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
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其中“大幅下降”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
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
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
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十一)应收票据
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
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
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
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
进行估计。
本公司 2018 年度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三、
(十五)应收款项(适用于 2018 年度)”。
(十二)应收账款
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
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
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
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
进行估计。
本公司 2018 年度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三、
(十五)应收款项(适用于 2018 年度)”。
(十三)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
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
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
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十四)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
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
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三、(十)金融工具”,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
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三、
(十)金融工具”。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
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 2018 年度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三、
(十五)应收款项(适用于 2018 年度)”。
(十五)应收款项(适用于 2018 年度)
本公司 2018 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一般以金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为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
账龄分析法组合
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
为若干组合。
内部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内部往来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2)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六)存货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以及原材料
和发出商品。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七)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
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
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
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
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九)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
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
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
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
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
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
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
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
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
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
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公司是否保
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
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
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二十)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
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
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
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
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
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
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
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
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
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
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
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
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
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
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一)投资性房地产
的建筑物。
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
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
计提折旧。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
权转移给承租人;(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
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占租赁资产
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
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
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以上(含 90%)];(5)租赁资产性质
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
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二十三)在建工程
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十四)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
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
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二十五)无形资产
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 50
软件 3-5
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
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
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
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
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
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
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
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二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
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
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
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
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
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
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
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
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
减值准备。
(二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
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
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二十九)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的
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本公司的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
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对于利润分享计划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本公司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如果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需要全部支付
利润分享计划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该利润分享计划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根据经营业绩或职工贡献等情况提取的奖金,属于奖金计划,比照短期利润分享计划进行处
理。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按确定的折现率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
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
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
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
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本公司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
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在确定该归属期间时,不考虑仅因未来工资水平提高而导致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显著增加的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计入当期
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辞退福利主要包括:
(1)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本公司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
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利
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
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
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的有关规定。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三十)预计负债
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
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三十一)股份支付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
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
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
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
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
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
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
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
期内确认的金额。
(三十二)收入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
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
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
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
进度。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分为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
公司软件平台收入是在公司自主研发软件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二次开
发或依据客户委托进行定制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客户进行验收确认。公司的软件平台并非传统
意义上的标准化软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定制开发,并实施软件测试、安
装和交付。因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软件平台实施完成并经客户最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的
计价软件属于较为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公司在客户收到计价软件,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的依
据后确认收入。
运营维护类收入,主要指平台运营服务收入和维护服务收入。
平台运营服务收入,是公司通过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为使用主体实现技术咨询、维护、辅助
清标、评标等支撑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公司根据给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使用主体的按次服务已提
供,收到服务价款或者取得收款依据后确认收入。
维护服务收入,是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维护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在合同约定
的服务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
智能化设备为公司自主研发、集软硬件为一体的产品,按合同约定在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完
毕、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智能化工程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弱电工程设计、监控、门禁、防盗、消防等工程施
工实现的相关收入。公司在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
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
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
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
其比重。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
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
率法摊销。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
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
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
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
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
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应
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购货方;2)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
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
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
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
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三十三)政府补助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
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损益。
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
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
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三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
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三十五)租赁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
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
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
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
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
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2)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
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
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
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
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
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
(1)经营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
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
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
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7%/16%/13%、11%/10%/9%、6%、5%、3%、0%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 30%后余值的
房产税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15%、10%
注:公司智能化工程类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费附加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政策执行。
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具体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0%/15%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5%/15%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25%/15%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0%
上海一点智慧软件有限公司 20%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0%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0%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0%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20%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732001776),有效期三年。
公司 2018 年至 2019 年可减按 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江
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32006135),有效期三年。公司 2020 年至 2021 年 1-6 月可减按
公司 2018 年至 2019 年符合《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
知》(发改高技[2016]1056 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点软件企业,可以按照《关于软件和集成
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的财税[2012]27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
通知》的相关规定减按 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 年公司未获得国家规划布局内重
点软件企业认定,2020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优惠税率由 10%调整为 15%。
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932005093),
有效期三年,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减按 15%优
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2018 年度仍按照 25%的税率计征所得税。
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32006413),
有效期三年,2020 年度至 2021 年 1-6 月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减按 15%优惠税率计征企
业所得税,2018、2019 年度仍按照 25%的税率计征所得税。
子公司上海一点智慧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2018 年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
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 10%;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实际
税率 5%。
子公司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
公司、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
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 5%,上述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在 2020 年度减按 5%的优惠税
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
的公告》(财税[2021]12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
率 2.5%,上述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在 2021 年 1-6 月减按 2.5%的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
税〔2018〕99 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
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再按照
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
税前摊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
关社会事业发展,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
告 2014 年第 64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6 号)等规定,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为进
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等 16 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
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
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本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为
将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合 48,514,009.87 元;
并为“其他应收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列示金额为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为
将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合 41,752,935.30 元;
并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列示金额为
合并利润表中 2018 年度增加研发费用 186,080,945.67 元,减少管
新增研发费用报表科目,研发费用不再 理费用 186,080,945.67 元;
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母公司利润表中 2018 年度增加研发费用 152,353,853.24 元,减少
管理费用 152,353,853.24 元;
合 并 资 产负 债 表 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固 定资 产 列示 金额 为
将“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 135,979,659.27 元;
并列示为“固定资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列示金额为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 并 资 产负 债 表 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 建工 程 列示 金额 为
将“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合并列 29,033,350.35 元;
示为“在建工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列示金额为 0.00
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付款列示金额为 0.00
将“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合 元;
并列示为“长期应付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付款列示金额为 0.00
元。
合并利润表中 2018 年度利息收入列示金额为 923,428.90 元,利息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 费用列示金额为 0.00 元;
“利息收入”、“利息费用”项目; 母公司利润表中 2018 年度利息收入列示金额为 687,721.55 元,利
息费用列示金额为 0.00 元。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中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票 据 列 示 金 额 为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356,883,443.26 元;
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为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为 0.00 元,
日应付账款列示金额为 135,087,799.44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 账款列示金额为 99,609,069.83 元;
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为 0.00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为 0.00 元;2019 年 12 月
应付账款列示金额为 87,324,433.03 元;
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2019 年度列示金额为-2,624,808.82
将“资产减值损失”变更为“资产减值 元,2018 年度列示金额为-9,195,909.45 元;
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列示 母公司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2019 年度列示金额为
-24,621,791.93 元,2018 年度列示金额为-20,237,206.32 元;
(3)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利润表中 2019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为-12,544,850.77 元;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报表科目 母公司利润表中 2019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为-27,935,892.61
元;
金融资产根据公司管理的业务模式和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额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为 185,609,580.84 元。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 年 12 月 31 日列示金
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额为 184,609,580.84 元。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
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5)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
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6)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商品交付之前客户
已经支付的合同对价作为合同负债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示,其中税金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7)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短期租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减少“预付账款”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 839,261.83 元,增加“使用权资产”7,584,686.44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其中,租赁负债通常分为非流动 元,增加“租赁负债”3,215,905.44 元,“增加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在利润表中,承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29,519.17 元;母公司
租人应当分别列示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与使用权资产的 资产负债表减少“预付账款” 839,261.83 元,增加
折旧费用。影响报表的主要科目有:其他应收款、预付 “使用权资产”7,584,686.44 元,增加“租赁负债”
款项、在建工程、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 3,215,905.44 元,“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的非流动负债等。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 3,529,519.17 元。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执行新
租赁准则时采用简化处理,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无。
无。
关项目情况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该政策变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及列报的相关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7,281,112.62 407,281,112.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00,000.00 5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60,533.42 8,160,533.42
应收账款 356,883,443.26 356,883,443.26
预付款项 14,553,306.07 14,553,306.07
其他应收款 48,514,009.87 48,514,009.87
其中:应收利息 725,144.00 725,144.00
存货 356,664,595.31 356,664,595.31
其他流动资产 3,234,400.07 3,234,400.07
流动资产合计 1,246,291,400.62 1,246,291,400.62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35,979,659.27 135,979,659.27
在建工程 29,033,350.35 29,033,350.35
无形资产 29,761,880.12 29,761,880.12
长期待摊费用 3,755,476.84 3,755,476.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02,365.47 3,102,365.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1,632,732.05 201,632,732.05
资产总计 1,447,924,132.67 1,447,924,132.6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99,609,069.83 99,609,069.83
预收款项 432,917,479.38 432,917,479.38
应付职工薪酬 137,381,867.52 137,381,867.52
应交税费 80,168,425.68 80,168,425.68
其他应付款 41,752,935.30 41,752,935.30
其中:应付股利 129,374.00 129,374.00
流动负债合计 791,829,777.71 791,829,777.71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27,497,764.14 27,497,764.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1,121.03 981,121.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478,885.17 28,478,885.17
负债合计 820,308,662.88 820,308,662.88
股东权益
股本 30,192,000.00 30,192,000.00
资本公积 152,957,568.04 152,957,568.04
盈余公积 20,720,787.39 20,720,787.39
未分配利润 423,745,114.36 423,745,114.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27,615,469.79 627,615,469.79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627,615,469.79 627,615,469.79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447,924,132.67 1,447,924,132.6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4,112,698.84 394,112,698.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000,000.00 5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20,495.42 8,120,495.42
应收账款 353,702,879.02 353,702,879.02
预付款项 13,603,423.39 13,603,423.39
其他应收款 148,580,503.96 148,580,503.96
其中:应收利息 725,144.00 725,144.00
存货 354,177,589.31 354,177,589.31
其他流动资产 866,010.66 866,010.66
流动资产合计 1,323,163,600.60 1,323,163,600.6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4,996,983.11 24,996,983.11
固定资产 31,073,801.42 31,073,801.42
无形资产 7,124,560.50 7,124,560.50
长期待摊费用 3,573,914.00 3,573,914.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02,667.16 4,202,667.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971,926.19 70,971,926.19
资产总计 1,394,135,526.79 1,394,135,526.79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87,324,433.03 87,324,433.03
预收款项 425,198,890.87 425,198,890.87
合同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19,699,659.20 119,699,659.20
应交税费 79,634,571.62 79,634,571.62
其他应付款 35,095,461.39 35,095,461.3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29,374.00 129,374.00
流动负债合计 746,953,016.11 746,953,016.11
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计负债 27,162,281.18 27,162,281.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981,121.03 981,121.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143,402.21 28,143,402.21
负债合计 775,096,418.32 775,096,418.32
股东权益
股本 30,192,000.00 30,192,000.00
资本公积 132,829,568.04 132,829,568.04
盈余公积 20,171,909.24 20,171,909.24
未分配利润 435,845,631.19 435,845,631.19
股东权益合计 619,039,108.47 619,039,108.47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394,135,526.79 1,394,135,526.79
(2)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该政策变更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及列报的相关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4,038,981.65 254,038,981.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5,609,580.84 185,609,580.84
应收票据 15,308,256.60 15,308,256.60
应收账款 525,034,108.04 525,034,108.04
预付款项 27,043,909.38 27,043,909.38
其他应收款 48,399,076.92 48,399,076.92
存货 401,583,852.00 401,583,852.00
其他流动资产 4,466,444.11 4,466,444.11
流动资产合计 1,461,484,209.54 1,461,484,209.5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38,059,970.16 138,059,970.16
在建工程 79,039,842.01 79,039,842.01
无形资产 34,520,633.97 34,520,633.97
长期待摊费用 1,119,208.16 1,119,208.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97,397.67 4,197,397.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6,937,051.97 256,937,051.97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资产总计 1,718,421,261.51 1,718,421,261.5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35,087,799.44 135,087,799.44
预收款项 484,057,769.64 -484,057,769.64
合同负债 483,069,293.29 483,069,293.29
应付职工薪酬 171,025,939.68 171,025,939.68
应交税费 82,268,962.28 82,268,962.28
其他应付款 318,815,198.89 318,815,198.89
其中:应付股利 271,840,341.16 271,840,341.16
其他流动负债 988,476.35 988,476.35
流动负债合计 1,191,255,669.93 1,191,255,669.93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36,002,993.48 36,002,993.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42,843.40 1,642,843.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45,836.88 37,645,836.88
负债合计 1,228,901,506.81 1,228,901,506.81
股东权益
股本 30,192,000.00 30,192,000.00
资本公积 152,957,568.04 152,957,568.04
盈余公积 20,720,787.39 20,720,787.39
未分配利润 285,649,399.27 285,649,399.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89,519,754.70 489,519,754.70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489,519,754.70 489,519,754.7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718,421,261.51 1,718,421,261.5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5,769,154.41 235,769,154.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4,609,580.84 184,609,580.84
应收票据 15,308,256.60 15,308,256.60
应收账款 521,319,375.24 521,319,375.24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付款项 24,800,728.32 24,800,728.32
其他应收款 212,772,393.08 212,772,393.08
存货 400,108,487.92 400,108,487.92
其他流动资产 2,311,411.16 2,311,411.16
流动资产合计 1,596,999,387.57 1,596,999,387.5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00 3,000,000.00
固定资产 38,797,885.22 38,797,885.22
无形资产 12,031,964.97 12,031,964.97
长期待摊费用 1,079,372.64 1,079,372.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97,397.67 7,497,397.6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406,620.50 62,406,620.50
资产总计 1,659,406,008.07 1,659,406,008.0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11,842,846.41 111,842,846.41
预收款项 480,242,024.33 -480,242,024.33
合同负债 479,256,194.00 479,256,194.00
应付职工薪酬 147,438,266.14 147,438,266.14
应交税费 81,517,849.27 81,517,849.27
其他应付款 314,671,071.35 314,671,071.35
其中:应付股利 271,840,341.16 271,840,341.16
其他流动负债 985,830.33 985,830.33
流动负债合计 1,135,712,057.50 1,135,712,057.50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35,487,794.38 35,487,794.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42,843.40 1,642,843.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130,637.78 37,130,637.78
负债合计 1,172,842,695.28 1,172,842,695.28
股东权益
股本 30,192,000.00 30,192,000.00
资本公积 132,829,568.04 132,829,568.04
盈余公积 20,171,909.24 20,171,909.24
未分配利润 303,369,835.51 303,369,835.51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股东权益合计 486,563,312.79 486,563,312.79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659,406,008.07 1,659,406,008.07
(3)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该政策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
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及列报的相关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8,232,493.18 428,232,493.18
应收票据 10,722,338.00 10,722,338.00
应收账款 861,007,364.72 861,007,364.72
预付款项 51,489,188.81 50,649,926.98 -839,261.83
其他应收款 42,719,255.30 42,719,255.30
存货 432,001,191.59 432,001,191.59
其他流动资产 6,755,553.16 6,755,553.16
流动资产合计 1,832,927,384.76 1,832,088,122.93 -839,261.8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46,763,238.49 146,763,238.49
在建工程 102,877,021.65 102,877,021.65
使用权资产 7,584,686.44 7,584,686.44
无形资产 64,573,660.42 64,573,660.42
长期待摊费用 157,854.27 157,854.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735,909.29 7,735,909.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2,107,684.12 329,692,370.56 7,584,686.44
资产总计 2,155,035,068.88 2,161,780,493.49 6,745,424.6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67,426,091.41 167,426,091.4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597,240,254.50 597,240,254.50
应付职工薪酬 314,850,300.23 314,850,300.23
应交税费 92,556,830.40 92,556,830.40
其他应付款 50,354,987.11 50,354,987.11
其中:应付股利 2,829,184.00 2,829,184.00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29,519.17 3,529,519.17
其他流动负债 1,981,729.35 1,981,729.35
流动负债合计 1,224,410,193.00 1,227,939,712.17 3,529,519.17
租赁负债 3,215,905.44 3,215,905.44
预计负债 51,236,123.29 51,236,123.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93,480.87 3,193,480.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29,604.16 57,645,509.60 3,215,905.44
负债合计 1,278,839,797.16 1,285,585,221.77 6,745,424.61
股东权益
股本 247,500,000.00 247,500,000.00
资本公积 134,837,164.10 134,837,164.10
盈余公积 42,043,461.46 42,043,461.46
未分配利润 451,814,646.16 451,814,646.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76,195,271.72 876,195,271.72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876,195,271.72 876,195,271.7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155,035,068.88 2,161,780,493.49 6,745,424.61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6,572,001.10 376,572,001.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22,338.00 10,722,338.00
应收账款 855,811,372.74 855,811,372.74
预付款项 42,412,874.17 41,573,612.34 -839,261.83
其他应收款 253,688,307.09 253,688,307.09
存货 446,732,865.95 446,732,865.95
其他流动资产 6,704,495.36 6,704,495.36
流动资产合计 1,992,644,254.41 1,991,804,992.58 -839,261.8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972,000.00 9,972,000.00
固定资产 43,512,285.77 43,512,285.77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在建工程 1,225,266.64 1,225,266.64
使用权资产 7,584,686.44 7,584,686.44
无形资产 29,683,629.01 29,683,629.01
长期待摊费用 157,854.27 157,854.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065,335.40 9,065,335.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616,371.09 101,201,057.53 7,584,686.44
资产总计 2,086,260,625.50 2,093,006,050.11 6,745,424.6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57,297,656.22 157,297,656.2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595,320,630.00 595,320,630.00
应付职工薪酬 270,990,081.90 270,990,081.90
应交税费 89,758,305.41 89,758,305.41
其他应付款 39,049,475.95 39,049,475.95
其中:应付股利 2,829,184.00 2,829,184.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29,519.17 3,529,519.17
其他流动负债 1,981,729.35 1,981,729.35
流动负债合计 1,154,397,878.83 1,157,927,398.00 3,529,519.17
租赁负债 3,215,905.44 3,215,905.44
预计负债 50,773,405.70 50,773,405.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93,480.87 3,193,480.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966,886.57 57,182,792.01 3,215,905.44
负债合计 1,208,364,765.40 1,215,110,190.01 6,745,424.61
股东权益
股本 247,500,000.00 247,500,000.00
资本公积 114,709,164.10 114,709,164.10
盈余公积 41,494,583.31 41,494,583.31
未分配利润 474,192,112.69 474,192,112.69
股东权益合计 877,895,860.10 877,895,860.1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086,260,625.50 2,093,006,050.11 6,745,424.61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204,826.04 182,053.60 188,506.18 109,789.07
银行存款 52,944,963.14 421,782,746.28 251,551,301.87 402,554,526.15
其他货币资金 6,552,966.72 6,267,693.30 2,299,173.60 4,616,797.40
合计 59,702,755.90 428,232,493.18 254,038,981.65 407,281,112.62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存在抵押、质
押、冻结等对使用 6,552,966.72 6,267,693.30 2,299,173.60 4,616,797.40
有限制款项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185,609,580.84
资产
其中:其他 185,609,580.84
合计 185,609,580.84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00,000.00
其中:其他 51,000,000.00
合计 51,000,000.00
(四)应收票据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3,883,376.31 10,722,338.00 15,308,256.60 5,424,533.42
商业承兑汇票 1,478,200.00 2,736,000.00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5,361,576.31 10,722,338.00 15,308,256.60 8,160,533.42
无。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8,836,097.00 1,414,949.31
合计 8,836,097.00 1,414,949.31
(续上表)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560,000.00 200,000.00
合计 560,000.00 200,000.00
(续上表)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9,000,000.00
合计 9,000,000.00
(续上表)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1,800,000.00
合计 1,800,000.00
无。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439,376.31 100.00 77,800.00 5,361,576.31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1,556,000.00 28.61 77,800.00 5.00 1,478,200.00
银行承兑汇票 3,883,376.31 71.39 3,883,376.31
合计 5,439,376.31 100.00 77,800.00 5,361,576.31
(续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304,533.42 100.00 144,000.00 8,160,533.42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2,880,000.00 34.68 144,000.00 5.00 2,736,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5,424,533.42 65.32 5,424,533.42
合计 8,304,533.42 100.00 144,000.00 8,160,533.4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 1,556,000.00 77,800.00 5.00
银行承兑汇票 3,883,376.31
合计 5,439,376.31 77,800.00
(续上表)
名称
应收票据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 2,880,000.00 144,000.00 5.00
银行承兑汇票 5,424,533.42
合计 8,304,533.42 144,000.00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 77,800.00 77,800.00
合计 77,800.00 77,800.00
(续上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 144,000.00 -144,000.00
合计 144,000.00 -144,000.00
(续上表)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 144,000.00 144,000.00
合计 144,000.00 144,000.00
无。
(五)应收账款
账龄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064,199,987.36 953,449,666.60 585,057,436.20 396,650,377.37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64,199,987.36 100.00 100,303,919.56 963,896,067.80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 1,064,199,987.36 100.00 100,303,919.56 9.43 963,896,067.80
合计 1,064,199,987.36 100.00 100,303,919.56 963,896,067.80
(续上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53,449,666.60 100.00 92,442,301.88 861,007,364.72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 953,449,666.60 100.00 92,442,301.88 9.70 861,007,364.72
合计 953,449,666.60 100.00 92,442,301.88 861,007,364.72
(续上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5,057,436.20 100.00 60,023,328.16 525,034,108.04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 585,057,436.20 100.00 60,023,328.16 10.26 525,034,108.04
合计 585,057,436.20 100.00 60,023,328.16 525,034,108.04
(续上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96,650,377.37 100.00 39,766,934.11 356,883,443.26
其中:账龄组合 396,650,377.37 100.00 39,766,934.11 10.03 356,883,443.26
合计 396,650,377.37 100.00 39,766,934.11 356,883,443.2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预期信用损失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064,199,987.36 100,303,919.56
(续上表)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53,449,666.60 92,442,301.88
(续上表)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85,057,436.20 60,023,328.16
(续上表)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96,650,377.37 39,766,934.11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92,442,301.88 7,861,617.68 100,303,919.56
合计 92,442,301.88 7,861,617.68 100,303,919.56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60,023,328.16 32,418,973.72 92,442,301.88
合计 60,023,328.16 32,418,973.72 92,442,301.88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39,766,934.11 20,256,394.05 60,023,328.16
合计 39,766,934.11 20,256,394.05 60,023,328.16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账龄组合 31,136,580.59 8,630,353.52 39,766,934.11
合计 31,136,580.59 8,630,353.52 39,766,934.1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无。
单位名称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6,374,521.90 1.54 996,151.09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633,781.28 1.38 731,689.06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436,875.88 1.36 2,462,122.89
华州区行政审批局 14,110,000.00 1.33 1,411,000.00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138,200.00 1.23 663,860.00
合计 72,693,379.06 6.84 6,264,823.04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8,803,541.35 1.97 1,126,077.97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330,000.00 1.82 874,000.00
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6,490,687.93 1.73 824,534.40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6,110,000.00 1.69 805,500.00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297,100.00 1.60 771,805.00
合计 84,031,329.28 8.81 4,401,917.37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渭南市华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9,810,000.00 3.39 990,500.00
张家港市公安局 15,786,057.49 2.70 791,567.20
苏州微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5,182,948.47 2.60 759,147.42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 14,406,000.00 2.46 720,300.00
单位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739,195.36 2.01 2,294,634.33
合计 76,924,201.32 13.16 5,556,148.95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060,176.11 7.83 3,106,017.61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沙
洲学校项目经理部
瑞金市行政审批局 8,746,635.60 2.21 437,331.78
高新兴(宁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8,495,636.63 2.14 849,563.66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00 1.61 640,000.00
合计 65,626,826.34 16.54 5,579,131.95
无。
无。
(六)预付款项
账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合计 54,854,595.14 100.00 51,489,188.81 100.00
(续上表)
账龄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合计 27,043,909.38 100.00 14,553,306.07 100.00
占预付款项总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额的比例(%)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服务费 1,783,018.87 1 年以内(含 1 年) 3.25
泰安市东信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费 1,595,827.82 1 年以内(含 1 年) 2.91
北京毅嘉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费 1,584,905.62 1 年以内(含 1 年) 2.89
厚石建筑设计(上海)有限公司 设计费 1,441,037.70 1 年以内(含 1 年) 2.63
深圳市品皓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 1,411,225.49 1 年以内(含 1 年) 2.57
合计 7,816,015.50 14.25
(七)其他应收款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725,144.00
其他应收款 36,540,189.15 42,719,255.30 48,399,076.92 47,788,865.87
合计 36,540,189.15 42,719,255.30 48,399,076.92 48,514,009.87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借款利息 725,144.00
合计 725,144.00
(2)本期无重要的逾期利息。
(3)本期无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44,886,956.64 52,443,675.57 56,521,197.84 63,478,530.07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38,388,228.33 46,199,822.42 52,053,548.02 47,831,478.03
员工备用金 4,819,313.44 4,734,527.19 4,329,178.43 6,509,581.33
股权转让款 7,000,000.00
往来款 2,000,000.00
其他 1,679,414.87 1,509,325.96 138,471.39 137,470.71
合计 44,886,956.64 52,443,675.57 56,521,197.84 63,478,530.07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期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377,652.78 -1,377,652.7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期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602,299.35 1,602,299.35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合计
信用损失 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7,567,543.28 -7,567,543.2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无显著变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9,724,420.27 -1,377,652.78 8,346,767.49
合计 9,724,420.27 -1,377,652.78 8,346,767.49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8,122,120.92 1,602,299.35 9,724,420.27
合计 8,122,120.92 1,602,299.35 9,724,420.27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15,689,664.20 -7,567,543.28 8,122,120.92
合计 15,689,664.20 -7,567,543.28 8,122,120.92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账龄组合 17,104,256.17 -1,414,591.97 15,689,664.20
合计 17,104,256.17 -1,414,591.97 15,689,664.20
本期无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5)本期无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收款总额
日 期末余额
的比例(%)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3,777,391.40 5 年以内(含 5 年) 8.42 447,443.78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押金保证金 1,525,000.00 2 年以内(含 2 年) 3.40 152,500.00
昆山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
押金保证金 1,293,967.80 1-2 年(含 2 年) 2.88 129,396.78
专户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押金保证金 1,188,400.00 1-2 年(含 2 年) 2.65 118,840.00
占其他应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收款总额
日 期末余额
的比例(%)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押金保证金 949,500.00 2 年以内(含 2 年) 2.12 44,825.00
合计 8,734,259.20 19.47 893,005.56
(续上表)
占其他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日 总额的 期末余额
比例(%)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4,547,291.40 4 年以内(含 4 年) 8.67 690,073.73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押金保证金 1,525,0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2.91 76,250.00
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342,212.00 2-4 年(含 4 年) 2.56 506,376.00
昆山市市级非税收入财政汇缴
押金保证金 1,293,967.80 1-2 年(含 2 年) 2.47 129,396.78
专户
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 押金保证金 1,188,400.00 2 年以内(含 2 年) 2.27 74,140.00
合计 9,896,871.20 18.88 1,476,236.51
(续上表)
占其他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日 总额的 期末余额
比例(%)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
押金保证金 2,228,000.00 1-2 年 (含 2 年) 3.94 222,800.00
资源交易中心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1,997,083.10 4 年以内(含 4 年) 3.53 266,256.66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押金保证金 1,641,120.00 2 年以内(含 2 年) 2.90 98,120.00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
押金保证金 1,508,0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2.67 75,400.00
源交易中心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
押金保证金 1,358,000.00 4 年以内(含 4 年) 2.40 170,300.00
专户
合计 8,732,203.10 15.44 832,876.66
(续上表)
占其他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日 总额的 期末余额
比例(%)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
押金保证金 2,228,0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3.51 111,400.00
交易中心
占其他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日 总额的 期末余额
比例(%)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1,438,550.00 5 年以内(含 5 年) 2.27 324,090.00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押金保证金 1,358,000.00 3 年以内(含 3 年) 2.14 83,200.00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押金保证金 1,357,200.00 4 年以内(含 4 年) 2.14 116,040.00
鞍山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押金保证金 1,342,212.00 2 年以内(含 2 年) 2.11 106,766.20
合计 7,723,962.00 12.17 741,496.20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无。
(八)存货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3,285,314.36 266,420.36 3,018,894.00
在产品 521,527,568.41 8,055,014.41 513,472,554.00
库存商品 10,579,240.13 966,980.85 9,612,259.28
发出商品 1,432,453.48 16,703.07 1,415,750.41
合计 536,824,576.38 9,305,118.69 527,519,457.69
(续上表)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4,099,838.39 223,570.57 3,876,267.82
在产品 417,599,706.16 5,755,872.83 411,843,833.33
库存商品 15,473,399.29 886,322.42 14,587,076.87
发出商品 1,708,196.06 14,182.49 1,694,013.57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合计 438,881,139.90 6,879,948.31 432,001,191.59
(续上表)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85,603.63 19,205.13 1,766,398.50
在产品 393,337,519.93 5,852,672.75 387,484,847.18
库存商品 10,766,504.65 611,141.13 10,155,363.52
发出商品 2,180,406.13 3,163.33 2,177,242.80
合计 408,070,034.34 6,486,182.34 401,583,852.00
(续上表)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355,210.36 15,805.13 2,339,405.23
在产品 345,024,558.56 3,391,050.18 341,633,508.38
库存商品 13,119,450.47 454,518.21 12,664,932.26
发出商品 26,749.44 26,749.44
合计 360,525,968.83 3,861,373.52 356,664,595.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223,570.57 42,849.79 266,420.36
在产品 5,755,872.83 2,746,576.52 447,434.94 8,055,014.41
库存商品 886,322.42 80,658.43 966,980.85
发出商品 14,182.49 2,520.58 16,703.07
合计 6,879,948.31 2,872,605.32 447,434.94 9,305,118.69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9,205.13 204,365.44 223,570.57
在产品 5,852,672.75 2,544,315.18 2,641,115.10 5,755,872.83
库存商品 611,141.13 275,181.29 886,322.42
发出商品 3,163.33 11,019.16 14,182.49
合计 6,486,182.34 3,034,881.07 2,641,115.10 6,879,948.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5,805.13 3,400.00 19,205.13
在产品 3,391,050.18 2,461,622.57 5,852,672.75
库存商品 454,518.21 156,622.92 611,141.13
发出商品 3,163.33 3,163.33
合计 3,861,373.52 2,624,808.82 6,486,182.34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5,805.13 15,805.13
在产品 1,882,558.67 1,508,491.51 3,391,050.18
库存商品 126,861.82 327,656.39 454,518.21
合计 2,025,225.62 1,836,147.90 3,861,373.52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或者单个项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无。
无。
(九)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增值税 3,609,516.25 64,452.79 2,362,670.52 2,621,192.52
其他 7,398,647.54 6,691,100.37 2,103,773.59 613,207.55
合计 11,008,163.79 6,755,553.16 4,466,444.11 3,234,400.07
(十)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184,133,928.91 146,763,238.49 138,059,970.16 135,979,659.27
合计 184,133,928.91 146,763,238.49 138,059,970.16 135,979,659.27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986,903.72 10,598,545.30 3,641,950.26 17,227,399.28
(2)在建工程转入 31,379,734.24 96,139.77 31,475,874.01
(1)处置或报废 241,898.23 738,912.33 577,120.48 1,557,931.04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3,474,198.95 357,459.99 1,222,241.38 5,496,981.87 679,731.08 11,230,613.27
(1)处置或报废 229,803.32 687,540.02 538,618.10 1,455,961.44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3,305,680.26 15,508,953.16 438,556.00 19,253,189.42
(2)在建工程转入 10,276,135.91 738,849.56 168,495.58 11,183,481.05
(1)处置或报废 736,018.81 3,164,748.54 165,027.24 4,065,794.59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6,152,521.60 462,707.03 2,023,497.31 9,721,218.18 1,350,417.52 19,710,361.64
(1)处置或报废 677,232.76 1,267,416.88 98,104.45 2,042,754.09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3,532,654.78 14,712,064.35 1,046,729.89 19,291,449.02
(2)在建工程转入
(1)处置或报废 510,820.00 4,947,710.16 5,458,530.16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5,707,901.43 523,045.51 1,648,393.69 7,126,057.57 1,690,563.48 16,695,961.68
(1)处置或报废 456,123.85 4,487,229.86 4,943,353.71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3,731,018.54 12,007,540.03 2,375,899.30 18,114,457.87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2)在建工程转入 81,752,695.70 2,691,623.15 84,444,318.85
(1)处置或报废 143,900.00 332,016.50 475,916.50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5,062,719.62 480,428.14 1,074,432.85 5,686,004.23 1,412,592.25 13,716,177.09
(1)处置或报废 129,869.76 315,415.67 445,285.43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情况
无。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无。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期末账面价值
电子设备 210,272.11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新点网络 A#、D#楼 59,734,659.26 一期工程需等待二期工程完工后统一办理
变电所 104,247.58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 1.公司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A#、D#楼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取得竣工验收
报告,因二期公司 B#、C#楼尚未完工,A#、D#楼暂未取得产权证书。
注 2.公司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兴路自建的一处面积为 69.75 ㎡的变电所用房(含门
卫用房),未办理产权证。
(十一)在建工程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83,311,558.08 102,877,021.65 79,039,842.01 29,033,350.35
合计 83,311,558.08 102,877,021.65 79,039,842.01 29,033,350.35
(1)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减值 减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备 准备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
院项目一期
苏州新点研发办公
楼装修工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镇江新点办公楼装
饰工程
辽宁新点办公楼 197,643.38 197,643.38 65,298.10 65,298.10
湖南新点办公楼 218,867.92 218,867.92
合计 83,311,558.08 83,311,558.08 102,877,021.65 102,877,021.65
(续上表)
减 减
项目 值 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准 准
备 备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
限公司 B#、C#楼
合计 79,039,842.01 79,039,842.01 29,033,350.35 29,033,350.35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工程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本期其他减少额 2021 年 6 月 30 日 工程进度(%)
占预算的比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B#、C#楼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工程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本期其他减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进度(%)
占预算的比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B#、C#楼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工程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本期其他减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进度(%)
占预算的比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B#、C#楼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苏州新点研发办公
楼工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工程累计投入
项目名称 本期其他减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进度(%)
占预算的比例(%)
苏州新点研发办公
楼工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B#、C#楼
(续上表)
利息资本化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累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率(%)
苏州新点研发办公
自有资金
楼工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B#、C#楼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无。
(十二)使用权资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二、累计折旧
(1)计提 2,057,456.93 2,057,456.93
(1)处置 92,562.98 92,562.98
三、减值准备
(1)计提
(1)处置
四、账面价值
(十三)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3,896,986.72 3,896,986.72
(1)处置 298,072.65 298,072.65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595,562.10 2,049,070.51 2,644,632.61
(1)处置 298,072.65 298,072.65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31,481,557.49 5,631,719.20 37,113,276.69
(1)处置 2,712,145.54 2,712,145.54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738,623.10 6,321,627.14 7,060,250.24
(1)处置 2,712,145.54 2,712,145.54
三、减值准备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四、账面价值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7,605,807.41 7,605,807.41
(1)处置 1,484,573.00 1,484,573.00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557,906.64 2,289,146.92 2,847,053.56
(1)处置 1,484,573.00 1,484,573.0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购置 2,277,923.11 2,277,923.11
(1)处置 533,309.00 533,309.00
二、累计摊销
(1)计提 557,906.66 1,879,867.37 2,437,774.03
(1)处置 533,309.00 533,309.0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额 2021 年 6 月 30 日
装修费 157,854.27 181,355.18 91,654.30 247,555.15
合计 157,854.27 181,355.18 91,654.30 247,555.15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1,119,208.16 961,353.89 157,854.27
合计 1,119,208.16 961,353.89 157,854.27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3,755,476.84 2,636,268.68 1,119,208.16
合计 3,755,476.84 2,636,268.68 1,119,208.16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装修费 6,543,795.45 2,788,318.61 3,755,476.84
合计 6,543,795.45 2,788,318.61 3,755,476.84
(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计负债 60,769,925.30 6,076,992.53 50,773,405.70 5,077,340.57
存货跌价准备 9,305,118.69 930,511.87 6,879,948.31 687,994.83
未实现内部交易 40,922,958.28 4,092,295.83 19,705,738.94 1,970,573.89
合计 110,998,002.27 11,099,800.23 77,359,092.95 7,735,909.29
(续上表)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计负债 35,487,794.38 3,548,779.44 27,162,281.18 2,716,228.12
存货跌价准备 6,486,182.34 648,618.23 3,861,373.52 386,137.35
合计 41,973,976.72 4,197,397.67 31,023,654.70 3,102,365.47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20,829,005.40 2,082,900.54 31,934,808.72 3,193,480.87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合计 20,829,005.40 2,082,900.54 31,934,808.72 3,193,480.87
(续上表)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16,428,433.96 1,642,843.40 9,811,210.29 981,121.03
合计 16,428,433.96 1,642,843.40 9,811,210.29 981,121.03
无。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08,728,487.05 102,166,722.15 68,145,449.08 55,600,598.31
预计负债 292,085.07 462,717.59 515,199.10 335,482.96
可抵扣亏损 235,301,926.74 173,424,490.43 127,415,291.09 62,907,103.91
合计 344,322,498.86 276,053,930.17 196,075,939.27 118,843,185.18
年份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合计 235,301,926.74 173,424,490.43 127,415,291.09 62,907,103.91
(十六)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 6,645,703.20 6,645,703.20
合计 6,645,703.20 6,645,703.20
(续上表)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构建长期资产款
合计
(十七)应付账款
款项性质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材料设备 106,922,538.95 88,648,331.09 70,867,470.17 53,060,769.18
劳务服务 84,702,656.89 67,350,856.85 40,368,845.67 35,203,811.60
工程款 11,876,326.36 10,945,205.35 23,243,698.83 10,929,397.56
其他 466,905.51 481,698.12 607,784.77 415,091.49
合计 203,968,427.71 167,426,091.41 135,087,799.44 99,609,069.83
(十八)预收款项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项目款 484,057,769.64 432,917,479.38
合计 484,057,769.64 432,917,479.38
未偿还或结转的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原因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 14,816,230.00 项目未验收
济源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及大数据平台一体化项目 11,977,400.00 项目未验收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11,520,000.00 项目未验收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项目 7,380,000.00 项目未验收
合计 45,693,630.00
(续上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 9,301,150.00 项目未验收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外网门户 7,345,000.00 项目未验收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合计 16,646,150.00
(十九)合同负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项目款 565,494,673.76 597,240,254.50
合计 565,494,673.76 597,240,254.50
无。
(二十)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短期薪酬 313,034,426.21 539,446,322.49 651,216,273.45 201,264,475.25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1,815,874.02 25,340,986.86 24,944,910.18 2,211,950.70
合计 314,850,300.23 564,787,309.35 676,161,183.63 203,476,425.95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169,816,501.65 962,170,967.82 818,953,043.26 313,034,426.21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1,209,438.03 18,636,584.47 18,030,148.48 1,815,874.02
合计 171,025,939.68 980,807,552.29 836,983,191.74 314,850,300.23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136,217,720.27 709,203,048.76 675,604,267.38 169,816,501.65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1,164,147.25 36,404,763.68 36,359,472.90 1,209,438.03
合计 137,381,867.52 745,607,812.44 711,963,740.28 171,025,939.68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122,565,022.54 553,820,910.82 540,168,213.09 136,217,720.27
二、离职后福利中-设定提存计划负债 946,112.30 30,628,975.40 30,410,940.45 1,164,147.25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23,511,134.84 584,449,886.22 570,579,153.54 137,381,867.52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90,231,194.09 473,866,477.06 591,119,368.87 172,978,302.28
二、职工福利费 19,690,965.49 19,690,965.49
三、社会保险费 1,116,005.28 12,751,884.73 12,762,162.93 1,105,727.08
其中:医疗保险费 975,922.32 11,410,837.49 11,404,469.85 982,289.96
工伤保险费 44,025.79 398,145.90 414,996.66 27,175.03
生育保险费 96,057.17 942,901.34 942,696.42 96,262.09
四、住房公积金 130,079.00 24,176,364.78 24,060,029.78 246,414.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1,557,147.84 8,960,630.43 3,583,746.38 26,934,031.89
合计 313,034,426.21 539,446,322.49 651,216,273.45 201,264,475.25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6,990,830.86 861,592,579.15 728,352,215.92 290,231,194.09
二、职工福利费 28,156,761.72 28,156,761.72
三、社会保险费 941,408.57 18,964,191.86 18,789,595.15 1,116,005.28
其中:医疗保险费 815,012.88 16,839,072.41 16,678,162.97 975,922.32
工伤保险费 41,392.89 436,098.34 433,465.44 44,025.79
生育保险费 85,002.80 1,689,021.11 1,677,966.74 96,057.17
四、住房公积金 58,168.00 42,012,923.62 41,941,012.62 130,079.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1,826,094.22 11,444,511.47 1,713,457.85 21,557,147.84
合计 169,816,501.65 962,170,967.82 818,953,043.26 313,034,426.21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9,346,645.89 626,289,565.50 598,645,380.53 156,990,830.86
二、职工福利费 15,899,836.96 15,899,836.96
三、社会保险费 682,883.34 19,987,186.30 19,728,661.07 941,408.57
其中:医疗保险费 567,282.34 17,589,257.59 17,341,527.05 815,012.88
工伤保险费 52,121.92 751,513.03 762,242.06 41,392.89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生育保险费 63,479.08 1,646,415.68 1,624,891.96 85,002.80
四、住房公积金 32,600,998.72 32,542,830.72 58,168.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188,191.04 14,425,461.28 8,787,558.10 11,826,094.22
合计 136,217,720.27 709,203,048.76 675,604,267.38 169,816,501.65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0,218,584.85 495,517,139.39 486,389,078.35 129,346,645.89
二、职工福利费 10,091,502.73 10,091,502.73
三、社会保险费 508,920.95 15,058,065.00 14,884,102.61 682,883.34
其中:医疗保险费 436,756.98 12,900,365.97 12,769,840.61 567,282.34
工伤保险费 46,753.55 910,957.30 905,588.93 52,121.92
生育保险费 25,410.42 1,246,741.73 1,208,673.07 63,479.08
四、住房公积金 22,548,274.17 22,548,274.1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837,516.74 10,605,929.53 6,255,255.23 6,188,191.04
合计 122,565,022.54 553,820,910.82 540,168,213.09 136,217,720.27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合计 1,815,874.02 25,340,986.86 24,944,910.18 2,211,950.70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209,438.03 18,636,584.47 18,030,148.48 1,815,874.02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164,147.25 36,404,763.68 36,359,472.90 1,209,438.03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946,112.30 30,628,975.40 30,410,940.45 1,164,147.25
(二十一)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地方教育费附加)
得税
合计 40,092,857.42 92,556,830.40 82,268,962.28 80,168,425.68
(二十二)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2,829,184.00 2,829,184.00 271,840,341.16 129,374.00
其他应付款 47,000,602.52 47,525,803.11 46,974,857.73 41,623,561.30
合计 49,829,786.52 50,354,987.11 318,815,198.89 41,752,935.30
(1)分类列示
超过 1 年未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支付原因
普通股股利 2,829,184.00 2,829,184.00 271,840,341.16 129,374.00
超过 1 年未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支付原因
合计 2,829,184.00 2,829,184.00 271,840,341.16 129,374.00
无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代收代付款 12,635,861.51 9,714,053.72 9,986,103.19 11,628,519.58
押金保证金 2,808,466.29 8,805,894.18 11,964,773.22 8,530,373.22
员工报销款 29,844,551.82 27,324,517.40 22,494,570.87 19,538,651.35
个人社保 1,228,844.46 1,067,724.40 2,478,775.62 1,921,813.04
其他 482,878.44 613,613.41 50,634.83 4,204.11
合计 47,000,602.52 47,525,803.11 46,974,857.73 41,623,561.30
(2)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无。
(二十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合计 3,137,193.05 3,529,519.17
(二十四)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同负债 1,018,250.00 1,981,729.35
合计 1,018,250.00 1,981,729.35
(二十五)租赁负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应付租赁款 3,303,229.52 3,215,905.44
合计 3,303,229.52 3,215,905.44
(二十六)预计负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 61,062,010.37 51,236,123.29 合同免费维护期
合计 61,062,010.37 51,236,123.29
(续上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 36,002,993.48 27,497,764.14 合同免费维护期
合计 36,002,993.48 27,497,764.14
无。
(二十七)股本
股东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2,083,643.00 62,083,643.00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16,612,695.00 16,612,695.00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曹立斌 35,413,290.00 35,413,290.00
黄素龙 31,478,535.00 31,478,535.00
李强 21,641,400.00 21,641,400.00
陈俊荣 3,934,755.00 3,934,755.00
朱明华 2,951,190.00 2,951,190.00
朱斌 2,951,190.00 2,951,190.00
席益华 2,557,665.00 2,557,665.00
李强(女) 2,557,665.00 2,557,665.00
何永龙 2,557,665.00 2,557,665.00
徐国春 2,360,903.00 2,360,903.00
合计 247,500,000.00 247,500,000.00
股东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73,440.00 54,510,203.00 62,083,643.00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6,560.00 14,586,135.00 16,612,695.00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曹立斌 4,320,000.00 31,093,290.00 35,413,290.00
黄素龙 3,840,000.00 27,638,535.00 31,478,535.00
李强 2,640,000.00 19,001,400.00 21,641,400.00
陈俊荣 480,000.00 3,454,755.00 3,934,755.00
朱明华 360,000.00 2,591,190.00 2,951,190.00
朱斌 360,000.00 2,591,190.00 2,951,190.00
席益华 312,000.00 2,245,665.00 2,557,665.00
李强(女) 312,000.00 2,245,665.00 2,557,665.00
何永龙 312,000.00 2,245,665.00 2,557,665.00
徐国春 288,000.00 2,072,903.00 2,360,903.00
合计 30,192,000.00 217,308,000.00 247,500,000.00
股东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73,440.00 7,573,440.00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6,560.00 2,026,560.00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曹立斌 4,320,000.00 4,320,000.00
黄素龙 3,840,000.00 3,840,000.00
李强 2,640,000.00 2,640,000.00
陈俊荣 480,000.00 480,000.00
朱明华 360,000.00 360,000.00
股东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朱斌 360,000.00 360,000.00
席益华 312,000.00 312,000.00
李强(女) 312,000.00 312,000.00
何永龙 312,000.00 312,000.00
徐国春 288,000.00 288,000.00
合计 30,192,000.00 30,192,000.00
股东名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73,440.00 7,573,440.00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6,560.00 2,026,560.00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
限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
(有限合伙)
曹立斌 4,320,000.00 4,320,000.00
黄素龙 3,840,000.00 3,840,000.00
李强 2,640,000.00 2,640,000.00
陈俊荣 480,000.00 480,000.00
朱明华 360,000.00 360,000.00
朱斌 360,000.00 360,000.00
席益华 312,000.00 312,000.00
李强(女) 312,000.00 312,000.00
何永龙 312,000.00 312,000.00
徐国春 288,000.00 288,000.00
合计 30,192,000.00 30,192,000.00
(二十八)资本公积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股本溢价 134,837,164.10 134,837,164.10
合计 134,837,164.10 134,837,164.10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52,957,568.04 5,492,881.90 23,613,285.84 134,837,164.10
合计 152,957,568.04 5,492,881.90 23,613,285.84 134,837,164.10
注:本期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2019年11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全部转增股本产生;本期资本公积减少系2020年3月,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新点网络,
收购对价23,613,285.84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52,957,568.04 152,957,568.04
合计 152,957,568.04 152,957,568.04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52,957,568.04 152,957,568.04
合计 152,957,568.04 152,957,568.04
(二十九)盈余公积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 42,043,461.46 42,043,461.46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 42,043,461.46 42,043,461.46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5,644,878.15 41,494,583.31 15,096,000.00 42,043,461.46
任意盈余公积 5,075,909.24 5,075,909.24
合计 20,720,787.39 41,494,583.31 20,171,909.24 42,043,461.46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5,644,878.15 15,644,878.15
任意盈余公积 5,075,909.24 5,075,909.24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0,720,787.39 20,720,787.39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5,644,878.15 15,644,878.15
任意盈余公积 5,075,909.24 5,075,909.24
合计 20,720,787.39 20,720,787.39
(三十)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451,814,646.16 314,373,274.49 445,974,608.94 279,795,130.7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
-28,723,875.22 -22,229,494.58 -2,097,821.91
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51,814,646.16 285,649,399.27 423,745,114.36 277,697,308.8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1,494,583.31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401,553,600.00 70,000,000.00
转增股本 202,628,972.66
期末未分配利润 460,049,859.74 451,814,646.16 285,649,399.27 423,745,114.3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 4)由于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导 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 响 2020年度 期初未分配 利润
-28,723,875.22元,影响2019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2,229,494.58元,影响2018年期初未分配利
润-2,097,821.91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三十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07,025,541.56 245,749,226.46 2,124,038,004.19 668,454,571.36
其他业务 7,803.14 48,659.91
合计 907,033,344.70 245,749,226.46 2,124,086,664.10 668,454,571.36
(续上表)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526,970,127.66 518,237,969.93 1,188,372,236.36 400,564,470.93
其他业务 14,285.70 29,523.79
合计 1,526,984,413.36 518,237,969.93 1,188,401,760.15 400,564,470.93
合同分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按商品类型分类
智慧招采 125,558,795.23 331,673,727.86 186,870,574.22 160,179,276.63
智慧政务 249,340,975.80 714,535,779.24 449,414,320.59 371,448,428.06
数字建筑 122,046,916.92 285,832,749.97 181,672,080.47 133,890,154.38
智能化设备 83,844,192.28 185,778,753.80 121,116,429.79 90,474,533.84
平台运营 142,593,917.76 245,052,272.29 193,259,266.90 168,217,212.73
维护服务 83,275,733.34 158,071,459.50 133,174,437.73 93,997,832.91
智能化工程 100,365,010.23 203,093,261.53 261,463,017.96 170,164,797.81
合计 907,025,541.56 2,124,038,004.19 1,526,970,127.66 1,188,372,236.36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东北 45,255,500.49 156,381,544.46 73,264,982.14 75,154,008.85
华北 61,324,189.02 147,561,374.80 60,540,851.92 46,789,514.68
华东 484,765,855.02 1,015,921,500.98 905,818,341.30 706,150,345.20
华南 30,033,836.93 83,553,638.94 81,793,453.57 65,061,544.15
华中 112,625,086.62 309,114,433.56 183,578,649.11 143,357,885.58
西北 98,761,917.68 201,768,050.49 120,407,038.41 82,366,716.20
西南 74,259,155.80 209,737,460.96 101,566,811.21 69,492,221.70
合计 907,025,541.56 2,124,038,004.19 1,526,970,127.66 1,188,372,236.36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
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
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
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无。
(三十二)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122,149.37 10,473,069.90 7,797,751.07 6,995,867.31
教育费附加 2,945,887.71 7,480,834.41 5,571,897.42 4,997,659.04
房产税 711,860.52 1,261,385.57 1,118,949.62 990,078.80
土地使用税 435,967.65 322,165.20 322,165.20 322,165.20
车船使用税 660.00 660.00
印花税 324,560.00 818,703.46 375,616.54 301,555.85
其他 1,228,263.25 609,767.53 516,206.28 348,851.73
合计 9,768,688.50 20,965,926.07 15,703,246.13 13,956,837.93
(三十三)销售费用
费用性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职工薪酬 117,269,313.46 186,375,865.81 121,574,195.29 97,021,342.89
差旅费 71,346,307.57 117,381,454.14 99,065,309.41 76,883,884.90
业务招待费 49,819,028.42 61,752,008.10 39,700,804.49 23,551,840.32
售后维护费 58,778,838.56 68,116,178.37 45,221,295.21 40,283,863.46
办公用品 1,993,218.71 6,429,388.84 5,087,119.94 7,753,828.56
服务费 4,531,173.96 7,518,934.14 3,268,399.26 4,919,023.68
邮电传真费 3,755,798.47 8,350,763.38 5,553,548.21 5,096,064.23
代理费 3,972,515.78 6,954,398.63 4,764,258.61 1,409,333.44
会务费 1,571,491.45 1,083,804.99 3,065,035.41 1,449,694.44
印刷费 911,535.41 2,400,847.96 2,097,595.86 1,443,463.04
广告费 656,425.29 1,511,763.36 1,553,088.17 1,057,720.58
汽车费用 1,063,427.66 1,161,370.95 1,047,132.23 777,621.14
其他 1,248,384.82 940,798.69 2,495,811.41 1,518,842.18
合计 316,917,459.56 469,977,577.36 334,493,593.50 263,166,522.86
(三十四)管理费用
费用性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职工薪酬 93,261,326.00 167,332,669.56 148,079,502.03 103,770,260.71
折旧费 9,704,174.14 17,742,148.90 14,902,363.68 12,953,419.75
租赁费 10,395,078.90 14,907,417.18 11,920,044.35 9,705,805.95
咨询费 1,329,068.69 4,762,577.58 4,509,397.66 2,799,478.70
装饰费 689,045.80 1,810,209.02 3,961,351.05 3,234,346.27
无形资产摊销 1,470,758.53 2,907,713.22 2,558,532.78 2,310,321.01
水电费 1,332,599.08 2,344,040.52 2,340,932.25 2,244,049.20
办公用品 1,976,395.04 1,535,291.21 1,257,821.18 1,502,447.72
差旅费 465,897.25 1,151,841.47 1,243,849.26 1,506,225.33
物业保洁费 1,214,518.77 1,825,417.66 1,748,739.55 1,245,502.28
其他 3,793,292.57 5,585,165.49 4,151,847.99 3,939,497.31
合计 125,632,154.77 221,904,491.81 196,674,381.78 145,211,354.23
(三十五)研发费用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人员人工费用 217,788,414.70 320,083,986.78 229,698,678.62 184,992,551.15
直接投入费用 1,557,128.18 2,233,758.61 230,855.71 322,699.17
折旧与摊销 980,415.61 1,485,488.26 1,208,212.78 765,695.35
合计 220,325,958.49 323,803,233.65 231,137,747.11 186,080,945.67
(三十六)财务费用
费用性质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233,483.50 201,249.99
减:利息收入 521,960.23 1,146,086.97 580,241.02 923,428.90
手续费 432,022.50 687,849.38 718,604.40 454,282.44
合计 143,545.77 -458,237.59 339,613.37 -469,146.46
(三十七)其他收益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值税即征即退 35,242,639.12 50,049,850.15 55,423,929.08 58,957,710.79
个税手续费返还 1,004,096.08 473,232.29 34,877.34 807,975.99
生育津贴 311,922.05 654,517.31 848,304.64 376,049.40
稳岗补贴 114,495.97 1,175,079.58 75,529.81 88,161.9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值税加计抵减 18,226.55
合计 36,691,379.77 52,352,679.33 56,382,640.87 60,229,898.13
(三十八)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46,232.93 360,506.31 669,256.2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46,536.59 2,322,885.57 6,151,742.20 8,002,009.75
合计 946,536.59 2,369,118.50 6,512,248.51 8,671,265.99
(三十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9,580.84
合计 609,580.84
(四十)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7,800.00 144,000.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861,617.68 -32,418,973.72 -20,256,394.0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77,652.78 -1,602,299.35 7,567,543.28
合计 -6,561,764.90 -34,021,273.07 -12,544,850.77
(四十一)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坏账损失 -7,359,761.55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2,872,605.32 -3,034,881.07 -2,624,808.82 -1,836,147.90
减值损失
合计 -2,872,605.32 -3,034,881.07 -2,624,808.82 -9,195,909.45
(四十二)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77,830.98 118,771.61 218,659.74 56,046.15
合计 77,830.98 118,771.61 218,659.74 56,046.15
(四十三)营业外收入
计入当期非经常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9,427,912.00 12,197,946.00 6,986,669.90 3,419,600.00 9,427,912.00
违约赔偿收入 240,000.00 365,514.26 245,992.63 240,000.00
其他 160,181.07 358,631.63 446,163.79 18,062.56 160,181.07
合计 9,828,093.07 12,922,091.89 7,678,826.32 3,437,662.56 9,828,093.07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益相关
省级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 1,240,000.00 与收益相关
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杨舍镇文明考核奖 与收益相关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00,000.00 499,980.00 与收益相关
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资助 859,000.00 441,200.00 与收益相关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基金 2,000,000.00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研究开发奖励 800,000.00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奖励 168,912.00 237,300.00 与收益相关
优秀版权奖奖励 18,000.00 6,000.00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经开区 2016 年科技创新、品牌创优资助资金 48,000.00 与收益相关
镇政府企业标兵奖励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办公房租金补贴 32,000.00 与收益相关
未达起征点减免增值税 1,669.90 与收益相关
税控服务费抵税 1,120.00 与收益相关
经开区 2017 年度科技创新、品牌创优资助资金 5,000.00 与收益相关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 5,000.00 与收益相关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益相关
绿色工业扶持资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苏州市 2020 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高新技
术培育企业认定高企奖补)资金
苏州工业园区 2019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项资金(第一批)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业上云项目资助
科技合作项目资助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做好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苏州市政府认定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
企业的首次入选奖励
资助资金
“百城百园”行动项目立项经费( 2020 年中央
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 2020 年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 2,07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
项资金(第二批)
苏州工业园区以工代训补贴 1,500.00 与收益相关
股权融资资助 8,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防疫项目培训补贴 681,900.00 与收益相关
与资产相关/与
补助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益相关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办事处象山大禹山产业
高质量发展奖励
苏州市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在岗和转业转岗培训
补贴
业服务商、典型应用企业等上级认定荣誉奖补资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金
合计 9,427,912.00 12,197,946.00 6,986,669.90 3,419,600.00
(四十四)营业外支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损益的金额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40,253.86 63,619.61 222,695.11 1,594.81 40,253.86
捐赠支出 283,000.00 1,329,600.00 1,423,600.00
罚没支出 10,000.00 10,000.00
固定资产盘亏损失 159,385.34
滞纳金 2,510.38 2,510.38
其他 24,983.72 24,429.78 5,319.49
合计 42,764.24 381,603.33 1,746,110.23 1,430,514.30 42,764.24
(四十五)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2,802,274.79 41,463,076.59 21,859,472.92 25,727,486.61
递延所得税费用 -4,474,471.27 -1,987,874.15 -433,309.83 -116,068.06
合计 18,327,803.52 39,475,202.44 21,426,163.09 25,611,418.5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润总额 26,563,017.10 449,764,005.30 284,884,048.00 241,659,224.07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
所得税费用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
率的影响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
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772,113.75 -5,177,548.73 -5,122,944.90 -5,401,434.3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6,732,006.19 -26,372,471.34 -15,851,881.75 -15,044,130.66
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
用和损失的影响
合并抵消内部未实
现损益产生的递延 -2,121,721.94 -1,970,573.89
所得税的影响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可 -132,282.48 -2,062,366.73 -4,078.49
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合计 18,327,803.52 39,475,202.44 21,426,163.09 25,611,418.55
(四十六)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押金保证金 52,067,221.01 214,608,151.68 141,247,861.27 193,997,254.97
备用金收回 8,532,071.70 25,492,827.29 101,009,233.04 65,650,103.37
收到的其他收入 11,798,793.95 15,343,692.68 8,696,471.78 4,667,434.74
合计 72,398,086.66 255,444,671.65 250,953,566.09 264,314,793.0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押金保证金 84,687,632.97 368,933,935.98 235,966,275.98 248,961,698.13
备用金支出 27,198,293.39 32,380,687.53 109,765,121.00 72,677,708.36
租赁费支出 10,004,752.34 14,907,417.18 11,920,044.35 9,705,523.25
业务招待费 47,328,077.00 60,545,167.77 27,129,250.63 23,305,672.10
售后维护费 7,218,761.95 5,965,918.97 3,843,232.38 2,155,116.52
办公用品 4,018,038.28 4,676,684.76 5,082,147.16 7,725,802.03
支付的其他支出 59,698,720.72 57,598,495.64 50,084,165.95 38,865,388.21
合计 240,154,276.65 545,008,307.83 443,790,237.45 403,396,908.6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资金拆借 3,312,000.00
合计 3,312,000.0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613,285.84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2,269,756.15
合计 2,269,756.15 23,613,285.84
(四十七)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235,213.58 410,288,802.86 263,457,884.91 216,047,805.52
加:资产减值准备 2,425,170.38 3,034,881.07 2,624,808.82 9,195,909.45
信用资产减值损失 6,561,764.90 34,021,273.07 12,544,850.7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2,057,456.93
无形资产摊销 2,644,632.61 7,060,250.24 2,847,053.56 2,437,774.0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1,654.30 961,353.89 2,636,268.68 2,788,318.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77,830.98 -118,771.61 -218,659.74 -56,046.15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0,253.86 63,619.61 222,695.11 1,594.8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09,580.8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76,775.92 -93,646.74 -277,642.9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46,536.59 -2,369,118.50 -6,512,248.51 -8,671,265.9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63,890.94 -3,538,511.62 -1,095,032.20 -1,097,189.0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110,580.33 1,550,637.47 661,722.37 981,121.0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03,695,775.77 -30,811,105.56 -47,544,065.51 -102,406,276.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20,472,727.93 -393,760,626.61 -201,474,937.89 -64,329,353.99
补充资料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55,810,351.98 347,596,366.27 131,393,094.66 145,036,601.69
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814,158.77 393,689,412.22 175,536,169.13 213,367,527.68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3,149,789.18 421,964,799.88 251,739,808.05 402,664,315.2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21,964,799.88 251,739,808.05 402,664,315.22 247,592,225.9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8,815,010.70 170,224,991.83 -150,924,507.17 155,072,089.31
无。
无。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金 53,149,789.18 421,964,799.88 251,739,808.05 402,664,315.22
其中:库存现金 204,826.04 182,053.60 188,506.18 109,789.0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
款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
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149,789.18 421,964,799.88 251,739,808.05 402,664,315.2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
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四十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552,966.72 保函保证金
合计 6,552,966.72
(续上表)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267,693.30 保函保证金
合计 6,267,693.30
(续上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299,173.60 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 3,995,635.28 保函抵押
无形资产 1,512,560.54 保函抵押
合计 7,807,369.42
(续上表)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616,797.40 保函保证金
固定资产 4,373,510.75 保函抵押
无形资产 1,554,000.50 保函抵押
合计 10,544,308.65
(四十九)政府补助
计入当期损益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的金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35,242,639.12 其他收益 35,242,639.12
股权融资资助 8,000,000.00 营业外收入 8,0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的金额
生育津贴 311,922.05 其他收益 311,922.05
防疫项目培训补贴 681,900.00 营业外收入 681,900.00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办事处象山大禹山产业高质量发
展奖励
苏州市企业职工参加岗前、
在岗和转业转岗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奖励 168,912.00 营业外收入 168,912.00
稳岗补贴 114,495.97 其他收益 114,495.97
商、典型应用企业等上级认定荣誉奖补资金
增值税加计抵减 18,226.55 其他收益 18,226.55
合计 45,115,195.69 45,115,195.69
计入当期损益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的金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50,049,850.15 其他收益 50,049,850.15
年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苏州市政府认定苏州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的首
次入选奖励
金项目补助
“百城百园”行动项目立项经费( 2020 年中央引导地
方科技发展资金)
省级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 1,240,000.00 营业外收入 1,240,000.00
稳岗补贴 1,175,079.58 其他收益 1,175,079.58
(第一批)
生育津贴 654,517.31 其他收益 654,517.31
苏州工业园区 2019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2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
苏州市 2020 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高新技术培育企
业认定高企奖补)资金
计入当期损益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的金额
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150,000.00 营业外收入 150,000.00
目资助
项目资助
优秀版权奖奖励 18,000.00 营业外收入 18,000.00
(第二批)
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好企业
“以工代训”补贴
苏州工业园区以工代训补贴 1,500.00 营业外收入 1,500.00
合计 64,077,393.04 64,077,393.04
计入当期损益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的金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55,423,929.08 其他收益 55,423,929.08
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2,0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0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基金 2,0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0
生育津贴 848,304.64 其他收益 848,304.64
企业研究开发奖励 800,000.00 营业外收入 800,000.00
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资助 859,000.00 营业外收入 859,000.00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奖励 2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
稳岗补贴 75,529.81 其他收益 75,529.81
计入当期损益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的金额
优秀版权奖奖励 6,000.00 营业外收入 6,000.00
未达起征点减免增值税 1,669.90 营业外收入 1,669.90
合计 63,334,433.43 63,334,433.43
计入当期损益的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金额
增值税即征即退 58,957,710.79 其他收益 58,957,710.79
企业研究开发奖励 1,000,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0
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 500,000.00 营业外收入 500,000.00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499,980.00 营业外收入 499,980.00
张家港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资助 441,200.00 营业外收入 441,200.00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基金 400,000.00 营业外收入 400,000.00
生育津贴 376,049.40 其他收益 376,049.40
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奖励 237,300.00 营业外收入 237,300.00
绿色工业扶持资金 2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
稳岗补贴 88,161.95 其他收益 88,161.95
经开区 2016 年科技创新、品牌创优资助资金 48,000.00 营业外收入 48,000.00
办公房租金补贴 32,000.00 营业外收入 32,000.00
优秀版权奖奖励 30,000.00 营业外收入 30,000.00
镇政府企业标兵奖励 10,000.00 营业外收入 10,000.00
经开区 2017 年度科技创新、品牌创优资助资金 5,000.00 营业外收入 5,000.00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奖励 5,000.00 营业外收入 5,000.00
税控服务费抵税 1,120.00 营业外收入 1,120.00
合计 62,841,522.14 62,841,522.14
无。
(五十)其他
无。
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中
构成同一控制下
被合并方名称 取得的权益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企业合并的依据
比例(%)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 2020 年 3 月签订股权转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公司与本公司的管理、 让协议并于当月完成了
有限公司 经营团队一致,且与本 资产交割,故以 2020 年 3
公司股权结构一致 月 31 日作为合并日
(续上表)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 比较期间被合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
被合并方名称
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并方的收入 的净利润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
有限公司
项目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合并成本 23,613,285.84
其中:现金 23,613,285.84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账面价值
或有对价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项目
合并日 上期期末
资产:
货币资金 7,056,753.59 6,706,970.93
应收款项 845,035.40 1,166,937.40
预付款项 4,063,739.06 2,040,892.43
其他应收款 2,086,575.05 2,045,880.04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项目
合并日 上期期末
存货 159,563.54 143,059.11
其他流动资产 1,708,827.81 1,712,949.42
固定资产 32,097,720.71 21,495,066.65
在建工程 69,021,133.15 79,039,842.01
无形资产 17,529,587.35 17,633,108.53
长期待摊费用 20,062.19 39,835.52
负债:
应付账款 2,486,056.40 23,313,815.34
预收款项 847,717.66 812,623.75
应付职工薪酬 2,730,261.20 10,507,839.82
应交税费 148,774.06 375,194.72
其他应付款 133,346,146.56 104,898,372.30
预计负债 168,243.47 163,693.18
净资产 -5,138,201.50 -8,046,997.07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 -5,138,201.50 -8,046,997.07
(三)反向购买
无。
(四)处置子公司
无。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备注
直接 间接 比例(%)
上海一点智慧软件
上海市 上海市 软件服务业 100.00 100.00 注销
有限公司
(六)其他
无。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主要经 持股比例(%) 表决权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比例(%)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投资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苏州 苏州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购买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镇江 镇江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投资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合肥 合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投资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投资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长沙 长沙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投资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成都 成都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 100.00 投资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的子公司的交易
无。
(三)投资性主体
无。
(四)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五)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六)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权益
无。
(七)其他
无。
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除衍生工具外,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其他计息借款、货币
资金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
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2021年6月30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项目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计
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59,702,755.90 59,702,755.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5,361,576.31 5,361,576.31
应收账款 963,896,067.80 963,896,067.80
其他应收款 36,540,189.15 36,540,189.15
(2)2020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项目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计
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428,232,493.18 428,232,493.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722,338.00 10,722,338.00
应收账款 861,007,364.72 861,007,364.72
其他应收款 42,719,255.30 42,719,255.30
(3)2019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项目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计
金融资产
益的金融资产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254,038,981.65 254,038,981.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5,609,580.84 185,609,580.84
应收票据 15,308,256.60 15,308,256.60
应收账款 525,034,108.04 525,034,108.04
其他应收款 48,399,076.92 48,399,076.92
(4)2018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金融资产项目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合计
损益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407,281,112.62 407,281,112.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51,000,000.00 51,000,000.00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60,533.42 8,160,533.42
应收账款 356,883,443.26 356,883,443.26
其他应收款 47,788,865.87 47,788,865.87
(1)2021年6月30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金融负债项目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203,968,427.71 203,968,427.71
其他应付款 47,000,602.52 47,000,602.52
(2)2020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金融负债项目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67,426,091.41 167,426,091.41
其他应付款 47,525,803.11 47,525,803.11
(3)2019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金融负债项目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35,087,799.44 135,087,799.44
其他应付款 46,974,857.73 46,974,857.73
(4)2018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金融负债项目 其他金融负债 合计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99,609,069.83 99,609,069.83
其他应付款 41,623,561.30 41,623,561.30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
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
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
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
按照客户进行管理。在本公司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
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
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和其他计息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
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目
应付账款 183,053,885.49 16,113,854.23 4,800,687.99 203,968,427.71
其他应付款 45,363,926.02 560,719.25 478,980.54 596,976.71 47,000,602.52
(续上表)
项目
应付账款 153,541,565.34 7,563,291.35 6,321,234.72 167,426,091.41
其他应付款 44,946,034.19 1,016,753.40 1,211,915.52 351,100.00 47,525,803.11
(续上表)
项目
应付账款 115,221,760.55 12,708,759.81 6,751,279.08 406,000.00 135,087,799.44
其他应付款 44,065,339.50 1,640,672.53 1,023,446.00 245,399.70 46,974,857.73
(续上表)
项目
应付账款 80,998,014.08 17,674,022.95 531,032.80 406,000.00 99,609,069.83
其他应付款 40,154,949.60 731,212.00 718,100.00 19,299.70 41,623,561.30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如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无。
无。
无。
十、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
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
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公司
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报告期内,本公司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管理层按债务净额对股东权益比率之基准密切监察本公司之资本结构。为此,本公司界定
债务净额为债务总额(包括计息贷款,票据,其他贷款)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目
额或比率 余额或比率 余额或比率 日余额或比率
债务总额 1,133,465,754.84 1,278,839,797.16 1,228,901,506.81 820,308,662.88
减: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净负债小计 1,080,315,965.66 856,874,997.28 977,161,698.76 417,644,347.66
总权益 884,430,485.30 876,195,271.72 489,519,754.70 627,615,469.79
负债权益比率(%) 122.15 97.79 199.62 66.54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85,609,580.84 185,609,580.84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其他 185,609,580.84 185,609,580.8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185,609,580.84 185,609,580.84
(续上表)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 第二层次公允 第三层次公允
合计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价值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00,000.00 51,000,000.00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4)其他 51,000,000.00 51,0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51,000,000.00 51,000,000.00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相等。非上市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短期借款、应付债券等,采用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
作为折现率。上市的金融工具,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非上市的可供出售权益性工具,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五)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
参数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六)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报告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允价值计量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情形。
(七)报告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估值技术变更。
(八)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公允价值披露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九)其他
无。
十二、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本公司无母公司。
(三)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苏州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000,000.00 100.00 100.00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苏州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100,000.00 100.00 100.00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镇江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000.00 100.00 100.00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合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0,000.00 100.00 100.00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沈阳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0,000.00 100.00 100.00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长沙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0,000.00 100.00 100.00
四川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成都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000,000.00 100.00 100.00
(四)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五)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股东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股东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实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国泰万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诚进出口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江南置业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苏州国泰数字政府研究院 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监事担任董事的企业
曹立斌 股东、董事长
黄素龙 股东、董事、总经理
李强(男) 股东、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朱明华 股东、副总经理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朱斌 股东、副总经理
陈俊荣 股东
席益华 股东
何永龙 股东
徐国春 股东
李强(女) 股东、监事
(六)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 采购住宿、餐饮
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等服务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08,296.04
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197.00 136,936.83 10,241.38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 采购商品及服
司 务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实业有限
采购商品 4,050.00
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
采购服务 3,773.58
限公司
江苏国泰华博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200.00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劳务 17,832.1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张家港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84.07 8,652.27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017.2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诚进出口
销售商品 283.02
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371.68 12,701.72
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68.96 949,837.84
无。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租赁 租赁费 2021 年 1-6
租赁起始 2020 年度确 2019 年度确 2018 年度确
出租方名称 资产 租赁终止日 定价依 月确认的租
日 认的租赁费 认的租赁费 认的租赁费
种类 据 赁费
江苏国泰紫 房 屋
金 科 技 发 展 及 建 2015-1-1 2023-12-31 市场价 739,907.14 1,479,814.28 1,479,814.28 2,081,508.10
有限公司 筑物
合计 739,907.14 1,479,814.28 1,479,814.28 2,081,508.10
无。
无。
(1)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系由公司全体股东于2012年5月29日依照与公司相同的股
权结构设立,主营业务与公司存在较大重合。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9年12月17日,经张家
港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国泰国贸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
的新点网络25.0843%的股权,最终由公司摘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2.32万元;同时,新点网
络的其他非国有股东亦将持有的新点网络股权转让给公司,参考摘牌的成交价格,本次转让价
格为1,769.01万元。2020年3月各股东签订转让协议并于当月完成工商变更。
对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
关联方 转让价格
公司的原有持股比例(%)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5.0843 5,923,218.84
曹立斌 14.3084 3,378,690.00
黄素龙 12.7186 3,003,280.00
李强(男) 8.744 2,064,755.00
朱斌 1.1924 281,557.00
朱明华 1.1924 281,557.00
李强(女) 1.0334 244,016.00
陈俊荣 1.5898 375,410.00
席益华 1.0334 244,016.00
何永龙 1.0334 244,016.00
徐国春 0.9539 225,246.00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8.3466 1,970,902.00
对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
关联方 转让价格
公司的原有持股比例(%)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8.1081 1,914,591.00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7.9491 1,877,050.00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6.7122 1,584,981.00
(2)苏州国泰数字研究院是一家成立于2019年3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李强,
举办人为公司。公司为支持当地数字政府理论研究工作,捐赠100.00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苏州国泰数字政府研究院 捐赠款 1,000,000.00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888,808.48 10,390,568.68 9,762,939.78 7,579,387.33
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以下金融财务服务:存款
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任何其他业务。
(1)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如下: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11,946,789.49 257,865,571.37 269,812,360.86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03,963,851.02 1,247,606,082.96 1,439,623,144.49 11,946,789.49
注:该款项无受限性质,于货币资金核算。
(2)报告期内本公司自财务公司存款利息收入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利息收入 13,705.57 107,621.26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苏州工业园区国泰万润投资发展有限
应收账款
公司
应收账款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53,740.00 682,992.00 853,740.00 682,992.00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朱斌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
预付账款 5,000.00 5,000.00
公司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波迪曼实业有限公
预付账款 32,790.00
司
预付账款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4,163.61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
预付账款 1,868.87
张家港国贸酒店
(续上表)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 57,564.10 5,756.41
应收账款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482.76 24.14
应收账款 江苏国泰江南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 139,900.00 6,995.00
苏州工业园区国泰万润投资
应收账款 108,838.25 21,767.65 390,234.00 39,023.40
发展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
应收账款 856,006.00 428,003.00 3,010,813.00 602,162.60
公司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
其他应收款 167,500.00 167,100.00
(有限合伙)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
其他应收款 162,700.00 162,300.00
(有限合伙)
其他应收款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1,800.00 501,800.00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
其他应收款 134,200.00 134,200.00
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
其他应收款 159,000.00 159,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应收款 曹立斌 286,200.00 286,200.00
其他应收款 黄素龙 254,400.00 254,400.00
其他应收款 李强(男) 175,000.00 175,000.00
其他应收款 朱明华 23,800.00 23,800.00
其他应收款 李强(女) 20,600.00 20,600.00
其他应收款 朱斌 30,000.00 3,000.00 63,800.00 26,300.00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
预付款项 776,902.50
公司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
预付款项 305,841.00
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预收款项 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
预收款项 张家港市华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643.50 13,643.5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合同负债 75,600.00
限公司
应付账款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11,880.00 11,880.00 11,880.00 35,640.00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
应付账款 99,826.51
公司
应付账款 江苏国泰慧通贸易有限公司 422.39 422.39 2,376.00 11,880.0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
应付账款
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应付股利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0,432,992.00
应付股利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18,847,008.00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
应付股利 24,434,545.00
合伙)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
应付股利 24,441,812.00
合伙)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
应付股利 22,260,000.00
(有限合伙)
应付股利 曹立斌 36,126,188.87
应付股利 黄素龙 32,112,167.89
应付股利 李强(男) 22,241,371.42
应付股利 朱明华 3,092,643.74
应付股利 朱斌 3,256,899.74
应付股利 李强(女) 2,658,390.64
(八)关联方承诺事项
无。
(九)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一)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无。
(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三)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无。
(四)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的说明:
无。
(五)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公司为减少履约保证金的支出故向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交开立国内保函申请,担保
金额最高额度为 1,7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15 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与此同时,公
司提供以下形式的反担保:(1)按照保函金额的 30%在银行存放保证金,银行自动生成保证金
账户,保证期间结束,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2)以房产抵押的形式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
自 2017 年 8 月 15 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
分行未结清银行保函共 58 笔,担保金额合计 21,843,222.4 元。
(二)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二)利润分配情况
无。
(三)销售退回
无。
(四)其他
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债务重组
无。
(二)资产置换
无。
(三)年金计划
无。
(四)终止经营
无。
(五)分部信息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
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
业务分布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六)借款费用
无。
(七)外币折算
无。
(八)租赁
无。
资产类别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电子设备 210,272.11 272,861.35 398,042.12 523,219.50
合计 210,272.11 272,861.35 398,042.12 523,219.50
无。
无。
无。
(九)其他
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账龄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060,337,130.91 947,341,199.92 580,426,041.67 392,876,468.7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60,337,130.91 100.00 99,678,164.56 960,658,966.35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 1,060,337,130.91 100.00 99,678,164.56 9.40 960,658,966.35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合计 1,060,337,130.91 100.00 99,678,164.56 960,658,966.35
(续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47,341,199.92 100.00 91,529,827.18 855,811,372.74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 947,341,199.92 100.00 91,529,827.18 9.66 855,811,372.74
合计 947,341,199.92 100.00 91,529,827.18 855,811,372.74
(续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80,426,041.67 100.00 59,106,666.43 521,319,375.24
其中:预期信用损失 580,426,041.67 100.00 59,106,666.43 10.18 521,319,375.24
合计 580,426,041.67 100.00 59,106,666.43 521,319,375.24
(续上表)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92,876,468.70 100.00 39,173,589.68 353,702,879.02
其中:账龄组合 392,876,468.70 100.00 39,173,589.68 9.97 353,702,879.02
合计 392,876,468.70 100.00 39,173,589.68 353,702,879.0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预期信用损失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1,060,337,130.91 99,678,164.56
(续上表)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947,341,199.92 91,529,827.18
(续上表)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580,426,041.67 59,106,666.43
(续上表)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计 392,876,468.70 39,173,589.68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91,529,827.18 8,148,337.38 99,678,164.56
合计 91,529,827.18 8,148,337.38 99,678,164.56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59,106,666.43 32,423,160.75 91,529,827.18
合计 59,106,666.43 32,423,160.75 91,529,827.18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39,173,589.68 19,933,076.75 59,106,666.43
合计 39,173,589.68 19,933,076.75 59,106,666.43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账龄组合 30,403,006.26 8,770,583.42 39,173,589.68
合计 30,403,006.26 8,770,583.42 39,173,589.6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无。
单位名称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6,374,521.90 1.54 996,151.09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633,781.28 1.38 731,689.06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436,875.88 1.36 2,462,122.89
华州区行政审批局 14,110,000.00 1.33 1,411,000.00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3,138,200.00 1.24 663,860.00
合计 72,693,379.06 6.85 6,264,823.04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8,803,541.35 1.98 1,126,077.97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330,000.00 1.83 874,000.00
富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6,490,687.93 1.74 824,534.40
新腾数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6,110,000.00 1.70 805,500.00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5,297,100.00 1.61 771,805.00
合计 84,031,329.28 8.86 4,401,917.37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渭南市华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9,810,000.00 3.41 990,500.00
张家港市公安局 15,786,057.49 2.72 791,567.20
苏州微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5,182,948.47 2.62 759,147.42
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 14,406,000.00 2.48 720,300.00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739,195.36 2.02 2,294,634.33
合计 76,924,201.32 13.25 5,556,148.95
(续上表)
单位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张家港市滨江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1,060,176.11 7.91 3,106,017.61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沙
洲学校项目经理部
瑞金市行政审批局 8,746,635.60 2.23 437,331.78
单位名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高新兴(宁乡)智慧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8,495,636.63 2.16 849,563.66
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00 1.63 640,000.00
合计 65,626,826.34 16.71 5,579,131.95
无。
无。
(二)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725,144.00
其他应收款 268,577,250.43 253,688,307.09 212,772,393.08 147,855,359.96
合计 268,577,250.43 253,688,307.09 212,772,393.08 148,580,503.96
(1)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借款利息 725,144.00
合计 725,144.00
(2)本期无重要的逾期利息。
(3)本期无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按账龄披露
账龄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301,440,483.81 287,967,585.40 234,619,536.68 161,555,687.70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保证金 38,003,837.40 46,043,082.55 49,305,268.66 45,120,054.33
员工备用金 4,162,840.64 4,380,693.45 4,089,265.45 6,121,787.14
股权转让款 7,000,000.00
往来款 258,239,921.00 236,534,855.13 181,194,694.58 103,283,538.92
其他 1,033,884.77 1,008,954.27 30,307.99 30,307.31
合计 301,440,483.81 287,967,585.40 234,619,536.68 161,555,687.7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416,044.93 -1,416,044.93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信用损失
用减值) 用减值)
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2,432,134.71 12,432,134.7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续上表)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
信用损失
生信用减值) 生信用减值)
账面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8,146,815.86 8,146,815.86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34,279,278.31 -1,416,044.93 32,863,233.38
合计 34,279,278.31 -1,416,044.93 32,863,233.38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21,847,143.60 12,432,134.71 34,279,278.31
合计 21,847,143.60 12,432,134.71 34,279,278.31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13,700,327.74 8,146,815.86 21,847,143.60
合计 13,700,327.74 8,146,815.86 21,847,143.60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账龄组合 9,746,889.63 -1,460,738.84 8,286,150.79
关联方组合 5,469,980.00 -55,803.05 5,414,176.95
合计 15,216,869.63 -1,516,541.89 13,700,327.7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 年 6 月 30 日 账龄 占比(%)
额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往来款 167,955,090.54 3 年以内(含 3 年) 55.72 19,869,191.94
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21 年 6 月 30 日 账龄 占比(%)
额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往来款 52,438,196.65 2 年以内(含 2 年) 17.40 2,643,193.38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往来款 22,972,417.86 2 年以内(含 2 年) 7.62 1,148,620.89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9,131,997.54 2 年以内(含 2 年) 3.03 660,128.43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3,777,391.40 5 年以内(含 5 年) 1.25 447,443.78
合计 256,275,093.99 85.02 24,768,578.42
(续上表)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占比(%)
日 额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198,430,000.00 3 年以内(含 3 年) 68.91 22,703,530.54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29,391,876.17 1 年以内(含 1 年) 10.21 1,469,593.81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5,790,0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2.01 289,500.00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4,547,291.40 4 年以内(含 4 年) 1.58 690,073.73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2,614,528.96 1 年以内(含 1 年) 0.91 130,726.45
合计 240,773,696.53 83.62 25,283,424.53
(续上表)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占比(%)
日 额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181,194,694.58 2 年以内(含 2 年) 77.23 14,278,234.73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
押金保证金 2,228,000.00 1-2 年(含 2 年) 0.95 222,800.00
源交易中心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1,997,083.10 4 年以内(含 4 年) 0.85 266,256.66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押金保证金 1,641,120.00 2 年以内(含 2 年) 0.70 98,120.00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
押金保证金 1,508,0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0.64 75,400.00
交易中心
合计 188,568,897.68 80.37 14,940,811.39
(续上表)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日 (%) 余额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往来款 108,283,538.92 1 年以内 (含 1 年) 67.03 5,414,176.95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
押金保证金 2,228,000.00 1 年以内 (含 1 年) 1.38 111,400.00
交易中心
张家港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押金保证金 1,438,550.00 5 年以内 (含 5 年) 0.89 324,090.00
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押金保证金 1,358,000.00 3 年以内 (含 3 年) 0.84 83,200.00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日 (%) 余额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押金保证金 1,357,200.00 4 年以内 (含 4 年) 0.84 116,040.00
合计 114,665,288.92 70.98 6,048,906.95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无。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无。
(三)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2,972,000.00 33,000,000.00 9,972,000.00 42,972,000.00 33,000,000.00 9,972,000.00
合计 42,972,000.00 33,000,000.00 9,972,000.00 42,972,000.00 33,000,000.00 9,972,000.00
(续上表)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6,000,000.00 33,000,000.00 3,000,000.00 36,000,000.00 11,003,016.89 24,996,983.11
合计 36,000,000.00 33,000,000.00 3,000,000.00 36,000,000.00 11,003,016.89 24,996,983.11
本期计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6 月 30 日 提减值
日 额
准备
苏州国泰新点软
件有限公司
上海一点智慧软
件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网
络有限公司
合计 42,972,000.00 42,972,000.00 33,000,000.00
本期计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提减值
日 日 余额
准备
苏州国泰新点
软件有限公司
上海一点智慧
软件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
网络有限公司
合计 36,000,000.00 9,972,000.00 3,000,000.00 42,972,000.00 33,000,000.00
本期 本期 本期计提减值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准备 余额
苏州国泰新点软
件有限公司
上海一点智慧软
件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网
络有限公司
合计 36,000,000.00 36,000,000.00 21,996,983.11 33,000,000.00
本期增 本期 本期计提减值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加 减少 准备 余额
苏州国泰新点软
件有限公司
上海一点智慧软
件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新点网
络有限公司
合计 36,000,000.00 36,000,000.00 11,003,016.89 11,003,016.89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34,387,333.51 265,499,706.47 1,966,727,200.51 676,536,225.30
其他业务 4,946.05 2,945.64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合计 834,392,279.56 265,499,706.47 1,966,730,146.15 676,536,225.30
(续上表)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429,063,201.98 512,110,962.86 1,121,018,430.62 398,973,104.64
其他业务 2,857.14
合计 1,429,063,201.98 512,110,962.86 1,121,021,287.76 398,973,104.64
合同分类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 2018 年
按商品类型分类
智慧招采 141,541,108.17 329,106,756.99 181,640,880.21 153,447,416.76
智慧政务 254,696,279.63 711,581,326.86 449,033,918.64 371,082,778.55
数字建筑 120,551,958.59 226,843,013.12 123,169,262.23 86,660,375.15
智能化设备 86,135,183.37 182,073,192.59 119,553,271.11 88,969,148.14
平台运营 73,616,610.86 161,990,255.28 168,478,418.48 158,910,126.31
维护服务 56,891,780.18 153,518,953.30 128,226,731.02 92,502,905.40
智能化工程 100,954,412.71 201,613,702.37 258,960,720.29 169,445,680.31
合计 834,387,333.51 1,966,727,200.51 1,429,063,201.98 1,121,018,430.62
按经营地区分类
东北 39,678,523.92 137,305,784.87 62,672,448.11 72,833,097.41
华北 59,001,334.17 125,212,239.19 57,862,484.16 44,424,794.67
华东 442,644,304.94 965,692,662.31 838,965,764.09 655,095,342.69
华南 28,118,618.54 78,877,671.10 78,960,728.33 63,971,567.69
华中 106,536,862.97 292,607,421.33 175,128,992.06 138,072,952.93
西北 98,669,882.27 180,215,431.80 117,057,700.69 81,947,958.79
西南 59,737,806.70 186,815,989.91 98,415,084.54 64,672,716.44
合计 834,387,333.51 1,966,727,200.51 1,429,063,201.98 1,121,018,430.62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
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
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
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无。
(五)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6,790,902.61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46,232.93 330,742.59 635,667.51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946,536.59 2,322,885.57 6,146,847.68 7,994,952.22
合计 946,536.59 9,160,021.11 6,477,590.27 8,630,619.73
(六)其他
无。
十八、补充资料
(一)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要求,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说明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37,577.12 55,152.00 218,659.74 56,046.15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
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
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
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说明
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
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
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
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
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
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
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2,908,795.57 -6,494,380.64 -20,131,672.67
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
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
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
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
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
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20,730,100.16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
收入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说明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471,663.11 19,940,732.55 7,466,501.47 -8,367,213.98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2,310,825.18 1,427,574.89 1,195,315.93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
-8,471,663.11 17,629,907.37 6,038,926.58 -9,562,529.91
性损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8,471,663.11 17,629,907.37 6,038,926.58 -9,562,529.91
非经常性损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
损益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94 0.03 0.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0.61 1.66 1.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9.23 1.06 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96 0.87 0.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 职 业 字 [2021]39150 号
目 录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1]39150 号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1-6月、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规定编制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贵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业务,并提出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审核报告作
为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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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
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江苏国
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于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82704068740Y。
公司于【】年【】月【】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交所科
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Guotai Epoint Sofware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搭建舞台。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电子设备研发、
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
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计算机及软件、电子设备、现代办公用品购销;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调
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
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
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
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和
出资方式如下:
序 股份数(万 持股比例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号 股) (%)
股
净资产折
股
净资产折
股
净资产折
股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 净资产折
(有限合伙) 股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 净资产折
(有限合伙) 股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 净资产折
企业(有限合伙) 股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 净资产折
公司 股
净资产折
股
净资产折
股
净资产折
股
股
股
股
净资产折
股
总计 24,750.0000 100.00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
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
应的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
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
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本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
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之日起 6 个月以内卖出,或者在卖出之日
起 6 个月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
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
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
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
收购其股份;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
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
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三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
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
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
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
行质押的,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
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
决策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求额外的利益,不得利用
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干
预上市公司的正常决策程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
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五)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当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支配公司资产。
(六)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
动。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规定程序干涉公司的具体运作,不得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八)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
业务。控股股东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重大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事
项以及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行使。
第四十条 公司发生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等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 5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 50%
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5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
交易。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交易安排涉及未
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
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市值,是指交易披露日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
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到上述第一款标准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
计;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
日不得超过 6 个月,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 1 年。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
应当对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除应当按照前述规定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外,还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一条 公司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担保。
除前款之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前款第四项担保,应当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
与该项表决。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行业逻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还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
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等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除外)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关联交易,按照本章程
第四十条的规定提供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估。
在确定关联交易金额时,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
者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应当累计计算交易金额。同一
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者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者
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出席审议关联交易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该笔关联交易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取
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
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
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
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份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会议
召集人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的,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执
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根据法律、法规及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
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书面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
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
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
主持。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
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者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
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发布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五十一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
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十三条 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
股东、董事会或监事会,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
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
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五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以及
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
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
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
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
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
责。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召开的会议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
不应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
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十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六十一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二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六十三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六十四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
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
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
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
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六十五条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
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六十六条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
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
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六十九条 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
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
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七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就股东的质
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七十二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
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
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
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七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
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
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
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和公司形式变更;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连续 12 个月
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担保;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
项;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
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
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
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八十一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
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当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如果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时,公司董事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应
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非职工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权限和程序如下:
(一)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三)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及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后,有提名权的股东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之前
提出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对候选人资
格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应以董事会决议作出;监事会
向股东大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应以监事会决议作出。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
案提出。
第八十三条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累积投票制进行规范。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第八十四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
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
不予表决。
第八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应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
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第八十六条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八十八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
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
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八十九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九十条 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
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
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
义务。
第九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
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
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
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第九十二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第九十三条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
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但股东大会决议另行规定就任时间的从其规定。
第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不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第九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
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
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
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
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
为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越营
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
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出
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应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一百〇一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该董事的
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
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
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
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
平的原则,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
条件下结束由公司决定。
第一百〇三条 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
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
认为该董事在借助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
身份。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百〇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
司形式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拟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及其组成人员;
(十七)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方案;
(十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上述第(十八)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议决议。
董事会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超越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
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审议下列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
(一)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
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二)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提
供担保除外),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0.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在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批准。但是,如果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标准的,需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
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三)公司的其他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上;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
超过 100 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元。
易。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交易安排涉及未
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
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上述市值,是指交易披露日前 10 个交易日收盘市值的算术平均值。
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
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
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
公司进行“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之外的其他交易时,
应当对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其职权范围的行为。董事长在其职权范围(包括授权)
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
要时应当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
对于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长应当及时告知全体董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
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
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或
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邮件)。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
(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
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
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将该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以书面投票或举手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参
加表决的董事在书面决议或会议记录上签名确认表决的意见。
第一百二十一条 除由于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
视频或者电话会议外,董事会会议均应采取现场、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
若因紧急情况、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无法举行现场、视频或者电话会议的,
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如专人送出或传真等)
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表决。如果对议案表决同意的董事人数在通知
所载明的截止日内达到法定比例,则该议案成为董事会决议。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
票。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
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
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决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
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
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
的票数);
(六)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不得
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
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公司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
第一百二十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二)对总经理拟定的年度发展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三)审议总经理提交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重大调整方案并提出意
见;
(四)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五)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与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二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负责拟订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四)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一百三十条 如有必要,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家为
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一百三十一条 各专门委员会应制订工作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
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与总
经理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百三十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尚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应
当由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
(九)公司的尚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审
议标准的其他重大交易(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除外);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一百三十九条 总经理工作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三)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
会的报告制度;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
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副总经理根据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四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负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负
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漏时,及时
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
所有问询;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
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本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
悉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
他职责。
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
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
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 事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
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
者建议。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五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
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五十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
事会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监事会应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并应当尽快召集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
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
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大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
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一百六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
会议期限,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
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
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监事会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监事会议事规则》经
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
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将不另立会计账簿。公司的
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 25%。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当年未分
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 10%,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的 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
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
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
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本章
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
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
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三)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
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
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
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聘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期满可
以续聘。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聘用、续聘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
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保证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
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一百七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
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
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应当向
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的会议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的方式送出;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传真、电话等)。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
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以书面、邮件或其他通
知方式进行。公司股票上市后,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以公告的形式送出。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以书面、邮件或其他通知
方式进行。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以书面、邮件或其他通知方
式进行。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
(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
邮局之日起第 3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
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通知以传真送出的,传真送出日为送达日期,传真送出
日期以发送通知的传真机报告单显示为准;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有
效发出电子邮件当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意外遗漏未向某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
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二节 公告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指定【】、【】、【】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披露信息的报刊,www.sse.com.cn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
站。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
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
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
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
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
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
的,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本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
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
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项、第(二)
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15 日
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
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九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
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
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应当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
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九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
前款规定清偿前,将不会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九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
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
止。
第二百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
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
产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二百〇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
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二)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
(三)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
第二百〇三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
须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公司登记事项的,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百〇四条 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和有关主管机关的审
批意见修改本章程。
第二百〇五条 章程修改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
以公告。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百〇六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
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
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〇七条 董事会可依照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
与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〇八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
规定的相关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
为准。
第二百一十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 “以外”、
“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百一十二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之签字盖章
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