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20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6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并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4)。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事务所与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与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20日、2021年5月26
日、2021年6月17日、2021年9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情况
占本计划拟授予 占当前公司
获授的限制性股
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总数 总股本的比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人)
合计 37.0012 11.67% 0.3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
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次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
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
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
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
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
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
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2)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本次授予预留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各
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1.1607万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
货币资金形式转入新天药业银行账户。因本次授予股票来源为新天药业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回购的股票,故新天药业实收资本(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人民
币37.0012万元,减少库存股(即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人民币37.0012万元。”
五、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本次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获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 增减
质 变动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
售条件 6,010,022 5.13% +370,012 6,380,034 5.45%
股份
二、无限
售条件 111,150,726 94.87% -370,012 110,780,714 94.55%
股份
三、股份
总数
注: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7,160,748 股。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收益摊薄情况
由于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因此,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
按最新股本117,160,748股摊薄计算,公司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6325元/股。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未发生变动,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