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1-05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上
午 10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
事 5 名(公司职工监事李更祥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其余 4 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艳女士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定
期报告业务指南》《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一百
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1 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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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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