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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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1-051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李庆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未改变募
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
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
司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
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精电(深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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