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上市公司”)拟通过
重大资产购买的方式实现合计持有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1.48%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
投 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
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担任本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泰
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项目的法律顾问、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项目的审计机构、聘请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本
次项目的估值机构。在筹划本次重组期间,为使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
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交易管理法律法规,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共同委托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佛山市西格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行了评估。除上述依法需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佛山照明不存在为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兴业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本次交易有
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估值机
构、评估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
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林逸轩         郭晓敏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邱恺隽         杜   倩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佛山照明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