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21-05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提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质押担保事项后,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深天马”
)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56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质押担保债权金额为315,000万元人民币),合计占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4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一、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与合
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投建第 6 代柔性 AMOLED 生产线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马”)与厦门
国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产业”)、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圆产业”)、厦门兴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
兴马”)、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在厦门投资成立一家
合资项目公司,建设一条月加工柔性显示基板 4.8 万张的第 6 代柔性 AMOLED 生
产线项目,总投资 480 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注册资本 270 亿元,项
目总投资与合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即 210 亿元,由合资项目公司向银
行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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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显示科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70亿元,各
股东方出资金额及比例为:国贸产业以现金出资121.5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
现金出资40.5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15%股权;厦门兴马以现金出资27亿元,
持有天马显示科技10%股权;象屿集团以现金出资27亿元,持有天马显示科技10%
股权。
以天马显示科技为主体实施的第 6 代柔性 AMOLED 生产线项目已于 2020 年 5
月全面开工,于 2021 年 5 月已完成主厂房封顶,进展顺利。根据其经营发展需
要,天马显示科技拟申请 210 亿元银团贷款,拟由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
国贸产业的母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金
圆产业的母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为厦门兴马
的合伙人,以下简称“火炬集团”)、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为天马显示科技银团
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厦门天马拟将所持有的天马显示科技 15%股权质押给国贸控
股、金圆集团、火炬集团、象屿集团,股权质押担保债权金额合计为 315,000
万元。
因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之相关规
定,本次质押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
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不存在关
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本
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
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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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国贸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153,556,377,722.52 227,687,711,094.73
总负债(元) 103,231,908,226.93 170,158,148,118.03
净资产(元) 50,324,469,495.59 57,529,562,976.70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402,126,009,388.42 303,480,794,028.98
利润总额(元) 6,917,802,328.19 4,913,168,370.73
净利润(元) 5,442,268,799.92 3,347,522,7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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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单元
营;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
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金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57,333,984,667.16 61,905,736,76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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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元) 27,884,111,612.97 31,211,098,941.04
净资产(元) 29,449,873,054.19 30,694,637,825.30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8,340,330,099.03 4,205,942,845.36
利润总额(元) 1,410,568,524.76 1,022,944,184.82
净利润(元) 1,067,453,752.16 781,530,930.09
(三)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开发工业区内土地,建设配套公共设施。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火炬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火炬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兴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11,832,441,277.95 17,634,310,681.68
总负债(元) 6,353,784,433.86 9,582,639,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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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元) 5,478,656,844.09 8,051,671,658.47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5,266,493,843.99 4,065,027,090.74
利润总额(元) 121,817,692.01 51,767,314.56
净利润(元) 90,208,769.12 43,228,542.41
(四)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航运中心 E 栋 11 层 01 单元
使出资者权利,对经授权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行使股东权利;按照市
政府制定的产业发展政策,通过出让,兼并,收购等方式实行资产重组,优化资本
配置,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从事产权交易代理业务;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设立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从事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土地综合
开发及使用权转让;商贸信息咨询服务,展览、会务、房地产租赁服务;电子商
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批发黄金、白银及制品;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
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运代理;其他未列明运输代理业务(不含须经
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镍钴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休闲健身活动场所(不含高危险体育项目活
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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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170,025,469,119.76 193,006,593,692.91
总负债(元) 122,447,556,036.35 143,477,193,537.73
净资产(元) 47,577,913,083.41 49,529,400,155.1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374,835,438,865.51 225,391,775,339.29
利润总额(元) 3,802,404,166.62 3,402,293,520.31
净利润(元) 3,073,282,999.71 2,853,637,708.74
三、股权质押标的情况
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未列明专业
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事项);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
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批许可的项目);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运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
子产品批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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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产 厦门金圆产业 厦门象屿集 厦门兴马股权投资合 厦门天马微电子
业有限公司 发展有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3,827,263,792.41 12,598,868,405.21
总负债(元) 428,783,230.81 631,959,665.80
净资产(元) 3,398,480,561.60 11,966,908,739.41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0.00 0.00
利润总额(元) -1,519,438.40 - 31,571,822.19
净利润(元) -1,519,438.40 - 31,571,822.19
四、股权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示科技银团贷款担保期限一致。
五、质押担保事项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股权事项是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根据其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的
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天马显示科技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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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质押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提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为2,56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质押担保债权金额为315,000万元人民
币),合计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10,910万元人民币(均
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0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总金额为0万元。
八、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质押担保为了满足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的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天马显示科技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具备
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本次质押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据此,公
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质押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
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现就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质押股权事项是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根据其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的
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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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议有关议案后,对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
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本次质押股权事项是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根据其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的
经营发展实际需要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
存在关联董事,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据此,同意
《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深天马
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深
天马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保荐机构对深天马全资子公司厦门天马质押联营公司天马显示科技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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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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