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内容: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
“本项目”)
●预计投资总金额:总投资不低于1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5
亿元。项目分四期建设,计划5年内建成:第一期为年产10万吨再生差别化锦纶
丝项目和6万吨PA66差别化锦纶丝项目,第二期为年产6万吨PA66差别化锦纶丝项
目、3亿米锦纶坯布项目和1亿米染整项目,第三期为年产20万吨PA6差别化锦纶
丝项目、3亿米锦纶坯布项目和1亿米染整项目,第四期为年产20万吨PA6差别化
聚合项目。最终投资额及投资进度以实际实施为准。
●项目资金来源:拟以自有资金或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方式自筹,以及第一期
投产后以项目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进行滚动开发。
●协议书生效条件:1、甲方须满足投资项目的投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土
地、能源设施建设等)等保障条件;2、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风险提示:
造行业,下游为消费市场领域的服装和其他相关产业,上下游行业景气度均与宏
观经济密切相关,因此,无论是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或是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
都对项目的销售收入、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各品牌之间竞争激烈。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
前景的判断,后续如锦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
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资金筹措风险。因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可
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规划资金来源、支
付安排等。若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上述项目存在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延期实施的风险。
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在“能耗双控”以及疫情等外部因素作用或
政策变化下,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较长,
对于未来投资的实际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大。尽管公司历经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公司未能在用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持管理水
平、整体协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及时跟进并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将可能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削弱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管理
产生一定影响。
方须满足投资项目的投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能源设施建设等)等保障
条件后方能生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公司拟与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
协议书》,在淮安市洪泽区新建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一体化项目,现具体公告
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绿色多功能锦纶新材料一体化项目
(二)项目拟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内容:
别化锦纶丝项目、年产20万吨PA6差别化聚合和锦纶丝项目;
项目;
(四)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120亿元(分期实施)
(五)审议情况:本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名称: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二)住所地: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大道90号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政府
乙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在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项目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投资项目
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化纤项目(包括年产10万吨再生差别化锦纶丝项目、年产12万吨PA66
差别化锦纶丝项目、年产20万吨PA6差别化聚合和锦纶丝项目);
(2)织造及染整项目(包括年产6亿米锦纶坯布项目、年产2亿米染色后整
理项目)。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项目具体建设进度、顺序及内容,但不能低
于本协议第一条第3款约定的项目投资规模。
七道以南约2500亩(以土地挂牌出让公告为准)土地分期挂牌出让,乙方或乙方
设立的项目公司参加竞拍;土地出让最低保护价约每亩9.5万元(以最终挂牌成
交价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资不低于12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50000万元(设备投资不低于
固定资产投资的50%)。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年开票销售收入(含税)预计不
低于1500000万元或年入库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等各类税金)预
计不低于50000万元。
建设计划分四次挂牌供地,第一次挂牌出让约1183亩,第二次挂牌出让约587亩,
第三次挂牌出让约413亩,第四次挂牌出让约350亩。根据乙方项目建设进度,第
一次供地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图纸审查合格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下同)
办理;第二次供地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五证”办理;第三次供地计划
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五证”办理;第四次供地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
成“五证”办理。
(1)乙方计划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公司的注册(项目公司暂定为
台华新材(江苏)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嘉华再
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台华染整(江苏)有限
公司);
(2)乙方或其项目公司计划在2021年12月5日前完成本项目备案;甲方协助
乙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能评批复;
(3)乙方或其项目公司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4)甲方协助乙方计划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环评批复;
(5)乙方或其项目公司计划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举行项目开工奠基仪式;
在项目用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项目计划于2022年1月31日前主体开工
建设;
(6)织造及染整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项目总体进度确定。
二、甲方义务
通一平”。
责洪泽热电项目于2022年10月底达到使用条件;负责污水处理厂于2022年12月底
建成并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三、乙方义务
甲方支付履约定金,方可取得对应土地的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有权根据投资项
目的投资要素、营商环境等保障条件的落实情况确定支付定金的具体时间。乙方
完成土地摘牌后,履约定金可转为竞得土地应缴纳的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0万元(或与2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资到账)。
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由乙方及其设立的项目公司享有或承担,乙方项目经营期限
不少于10年。
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无效。
方应当遵照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规划设计,相关规划
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严格遵照甲方审定的图纸,若新增或调整
建设内容,应在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项目施工单位须在甲方区域登记
纳税。
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安全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应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环
保、安全、能耗、消防等政策和规定。
建不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投资规模完成后五年内某一完整年度销售收入或入库税金收达到协议约定要求
(以税务部门数据为准);若乙方或项目公司最终没有达到前述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其所享受洪泽区招商引资及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四、优惠政策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3款的基础上(以审计结果为准),甲方为乙方
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扶持奖励资金;乙方项目建设达到本
协议第一条第3款约定项目规模的75%以上方可享受节约用地优惠政策,如低于项
目规模的50%,则乙方同意在土地竞得价的基础上另行支付甲方4万元/亩。
五、违约责任
个月未支付定金,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在前述期限届满前,
双方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协商延长前述期限。
建6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退还甲方所有已到位的补贴,并不
承担乙方任何损失、费用。
乙方应自行清算退场,并补偿甲方土地收益1000元/亩/年, 补偿时间自停工或停
产之日起;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按照《关于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闲置及低质用地工作的意
见》执行。
能源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污水处理能力、优
惠政策的兑现等,导致本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的期限推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遭
受的损失;若由此导致本项目延期超过6个月或无法正常实施,则甲方应当按照
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生效条件
等保障条件;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有助于扩大产能规模,提高公司产品市占率
本项目符合锦纶产业整合大趋势。随着国内消费需求不断升级,性能更加突
出的锦纶长丝需求量在不断扩大,但国内锦纶丝行业较为分散,且国内民用锦纶
长丝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中低档产品比例较高。本项目全面达产后,公司将新增
再生差别化锦纶丝年产能10万吨、PA66差别化锦纶丝年产能12万吨、PA6差别化
聚合+锦纶丝年产20万吨,公司锦纶丝年总产能规模将达到约60.5万吨,将进一
步扩大公司差异化产品竞争优势和整体市场份额,维持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
(二)有助于企业扩充产业链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的子项目20万吨PA6差别化聚合产能达成后,公司现有产业链将延伸
至聚合环节,形成“锦纶聚合+纺丝+织造+染整”的一体化完整产业链,可以进
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有效发挥产业协同效益,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本项目产品包括可再生、PA66以及差异化功能性锦纶丝,可以有效填补市场
需求。公司本次项目的启动紧跟国际化纤行业追求低碳环保、功能性的发展趋势,
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打造产业链为主线,以环保、差异化、高端化为方向,将
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档次、扩充先进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延伸竞争优势,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2021年报告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本投资协议的签署和履行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协议的签订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若顺利实施,预计将
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造行业,下游为消费市场领域的服装和其他相关产业,上下游行业景气度均与宏
观经济密切相关,因此,无论是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或是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
都对项目的销售收入、盈利能力影响较大。
场集中度相对较低,各品牌之间竞争激烈。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条件和市场
前景的判断,后续如锦纶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价格波动、产品技术迭代等情况
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资金筹措风险。因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建设过程中可
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
付安排等。若资金筹措的进度或规模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上述项目存在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延期实施的风险。
资环境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在“能耗双控”以及疫情等外部因素作用或
政策变化下,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较长,
对于未来投资的实际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大。尽管公司历经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已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公司未能在用人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保持管理水
平、整体协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及时跟进并适应未来业务发展,将可能影响公司
的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削弱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管理
产生一定影响。
甲方须满足投资项目的投资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能源设施建设等)等保
障条件后方能生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