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
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
公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良影响。董事会在该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
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已对该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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