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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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8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
 步论证和沟通协商,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0 月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没
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
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新能源”)
正在筹划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菏泽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90%的股权。
相关各方已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签署《山东菏泽 50MW 风电项目收购意
向书》。经初步测算,按照最近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交易预计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此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最终方案、交
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
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
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7)。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在指定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国务院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下称“《方案》”)两个重要文件正式
发布。其中《意见》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方
案》是碳达峰阶段的总体部署。行业相关政策体系的陆续发布,对绿色
能源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或已经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及其他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1 年 10 月
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
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
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相关各方签署的《山东菏泽 50MW 风电项目收购意
向书》仅为框架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的合作意愿及初步商洽结果,具
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并需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能否
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
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
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
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开信
息真实、准确,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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