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基软件: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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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1-05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19%股权转让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或“甲方”)拟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福建星榕基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榕基”)19%股权,福建榕基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公司”或“乙方”)拟以公开摘牌方式获
取星榕基19%股权,拟收购价格约为人民币1,394.97万元(不含交易转
让服务费等税费)。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星榕基2020年亏损额为445.31万元,公司为履行协议约定拟参与
竞拍,以公开摘牌方式获星榕基19%股权。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未来
星榕基可能存在由于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星榕基成立于2015年11月22日,系公司与星云大数据、自然人林
卫国先生共同投资成立的子公司。设立时,公司持有星榕基71%股权、
星云大数据持有星榕基19%股权、自然人林卫国先生持有星榕基10%
股权。
权转让给福建榕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投资”)
                         。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星榕基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星榕基71%股权(对应
出资额3,550万元)
          、星云大数据持有星榕19%股权(对应出资额950万
元)、榕基投资持有星榕基10%股权(对应出资额500万元)。
  根据公司与星榕基其他二名股东于2015年11月签订的《福建榕基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及林卫国(自
然人)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资协议”
                              )
的回购机制约定,公司拟受让星云大数据所持星榕基19%股权,拟收购
价格约为人民币1,394.97万元(不含交易转让服务费等税费)。
  因星云大数据所持星榕基 19%股权属于国有股权,该股权将通过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公司拟参与竞拍,以公
开摘牌方式获取星榕基 19%股权。
  (二)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
式参与子公司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股权转让项目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高于 1,394.97 万元(不含交易转让服务费等
税费)的交易价格受让星榕基 19%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高
于 1,394.97 万元(不含交易转让服务费等税费)的交易价格范围内,
办理公开摘牌、签订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洪山科技园科研楼 5 层 505 室
  法定代表人:高元荣
  注册资本:25,520.65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084313791Y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
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
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
互联网安全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档案
整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地理遥感信息服务;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合计                     100.00%        25,520.65
       星云大数据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具体股权架构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与星云大数据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关系。
  (三)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星云大数据不存在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号:350000100057120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5号楼
三楼;
  法定代表人:侯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 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建
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
外贸易。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当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合计     -            100%             5,000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629,089.73    37,770,566.07
其中:应收账款               20,626,042.56    20,652,509.46
负债总额                   4,410,691.76     3,558,491.45
股东权益合计                36,218,397.97    34,212,074.62
        项目        2020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49,392.77      854,621.71
营业利润                  -4,453,061.37    -1,910,027.99
净利润                   -4,453,097.70    -2,006,323.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01,810.90    -1,271,117.51
       (三)评估情况
       以202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
  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21) 第
  PW10021号],星榕基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452.42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价值为3,521.99万元。
       (四)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系公司子公司星榕基19%股权。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星榕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利人,
不存在涉及有关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等。
  (五)星榕基其他股东已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总转让价约为人民币1,394.97
万元(不含交易转让服务费等税费),根据原协议约定,按照不低于8%
的年投资收益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股权价格,计算公式为:Σ 出资额*
【1+8%*(回购日-到资日)÷365】,其中:到资日为2015年12月22日,
回购日为乙方关于回购星榕基19%股权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
  (三)交易生效条件、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生效条件: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支付方式:现金
  支付期限:双方约定,除乙方前期向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竞
价保证金转为本次股权转让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指定银行账户。
  (四)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违约方应
承担违反合同约定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代偿款、赔偿款等)。
  乙方未依约按期足额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
账户,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15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乙方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
  甲方若无正当事由逾期不配合乙方及星榕基完成交割手续,每逾期
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个日历日的,
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约定其他赔偿方式。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基于星榕基三方股东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合资协议约定的方式确
定回购价格。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完成
后不产生关联交易。
  (二)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管理层人事变更等情形。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星榕基三方股东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合资协议第5.5条回购
机制约定:“榕基软件承诺星榕基成立5年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如未能按期完成上述挂牌,星云大数据有权自行决定收回对星
榕基使用福建省物联网公共支撑平台的授权,并要求榕基软件收购星云
大数据持有星榕基的全部股权,榕基软件应无条件收购该股权,收购股
权的价格星云大数据有权选择按照星云大数据持有股权的实际价值、评
估价值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按照不低于8%的年投资收益率标
准向星云大数据支付股权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5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资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
  因目前有关回购条件已经成就,星云大数据拟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
中心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星榕基19%股权,并要求公司履
行合资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进场参与竞价,回购价格按协议约定计算。
  星榕基2020年亏损额为445.31万元,但鉴于合资协议约定的相关
股权回购条件已经成就,星云大数据已多次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故
公司拟参与竞拍,以公开摘牌方式获取星榕基19%股权。
  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为0万元(最终结果仍需以年
度审计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星榕基100%股
权,星榕基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公司股权回购是公司根据《合资协议》条款相关约定及双方协
商而履行的股权回购义务,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星榕基股权的财务风险
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本次回购股权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子公司星榕基19%
股权转让项目是为了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本次交易遵循了市
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协议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表决时,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交易。
  九、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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