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昂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立
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中
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
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5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56,507股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刚先
生及其配偶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周路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无
偿担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拓展所需资金以及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
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
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姚文英
  独立董事:栾    凌
  独立董事:关    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立昂技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