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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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号
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 象屿 01
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 象屿 02
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 象屿 Y5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 象屿 0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签署或传真表决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第
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
为:
                                《公司章程》
的各项规定;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有关授权日、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175号文》”)以及《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7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
          《175号文》以及《171号文》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
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10月26日为预留
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826,400份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为7.59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1,519,700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4.56元/股。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 2021-059 号《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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