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 荣盛 G1 债券代码:112914
债券简称:20 荣盛 G1 债券代码:149087
债券简称:20 荣盛 G2 债券代码:1492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之
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二零二一年十月
声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
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进行编制。浙商证券编制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债券名称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
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19 荣盛 G1 20 荣盛 G1 20 荣盛 G2
核准文件
经中国证监会[2018]1922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
和核准规
的绿色公司债券
模
债券期限 2年 4(2+2)年 4(2+2)年
调整票面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
利率选择 无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 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
权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
回售选择
不适用 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权
持有的本期债券在第 2 个计息 持有的本期债券在第 2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按票面金额全部或 年度付息日按票面金额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回售登记 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
不适用
期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内进行登记 易日内进行登记
发行规模 10 亿元 10 亿元 10 亿元
债券利率 5.42% 4.77% 4.79%
起息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2020 年 4 月 22 日 2020 年 9 月 2 日
付息日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月 26 日
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
月 22 日 日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到期日 2021 年 11 月 26 日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2
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2 日
日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方式
计息期限 按年计息
发行方式 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及发行对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象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由浙江荣盛控股集团
担保方式 无担保 无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时主
体和债券 AA+/AA+ AA+/AA+ AA+/AAA
信用级别
主承销商、
债券受托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
分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无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
募集资金 司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 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
公司 4,000 万吨/年炼化一体
用途 目建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 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
化项目建设
司流动资金 还公司债务。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9 荣盛 G1”,债券代码为“112914”)、荣盛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
荣盛 G1”,债券代码为“149087”)、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0 荣盛 G2”,债券代码为“149220”)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
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
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新增借款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698.60 亿元,借款余额 1,219.57 亿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借款余额 1,590.96 亿元,较 2020 年末累计
新增借款 371.39 亿元,占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3.16%。
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亿元)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371.76 53.22
公司债券 - -
合计 371.76 53.22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主要系浙石化炼化一体化二期项目
贷款,该项目贷款期限为 12 年,该贷款的投放将为发行人项目建设提供长期资金保障
同时也进一步优化发行人整体债务结构。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
常。上述新增借款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
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计算, 2021 年 9 月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
注意。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
断。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孙远
联系电话:0571-87903236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之 2021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