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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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海格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调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杨海洲先生、余青松先生、杨
文峰先生、邓家青先生、李铁钢先生、刘彦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含下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为基础,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专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新春        李映照        胡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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