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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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955    证券简称:嘉亨家化      公告编号:2021-057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材料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本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6 名,
实到董事 6 名(其中董事曾焕彬先生,独立董事聂学民先生、黄兴孪先生、李磊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
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
海嘉亨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嘉
亨”),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 1069 号变更为浙江省湖州市南
浔区练市镇练溪大道 988 号。本次变更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全资子公司之间变
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新增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增加募集资金
专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
文件等,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所运用的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公司
拟使用 2,800 万元募集资金(及该笔募集资金的利息余额和未来产生的利息)向
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公司
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进度,在借款额度内一次或分期向湖州
嘉亨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湖
州嘉亨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公司或到期续借。到期后,
如双方无异议,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
项后续具体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核查意见;
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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