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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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海海
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童小辉、
钱燕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以5.41元/股回购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详细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70)。
   实 施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化,将由193,711,505元减少至193,531,505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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