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1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方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上海海
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童小辉、
钱燕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以5.41元/股回购
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0,000股。详细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70)。
实 施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化,将由193,711,505元减少至193,531,505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
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