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 冀东 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一年十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
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
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
信息均来源于冀东水泥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
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第二期)
债券简称 21 冀东 02
核准文件和核准
证监许可[2020]2804 号,20 亿
规模
债券期限 3+2
发行规模 10 亿
债券利率 3.57%
起息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3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付息日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
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到期日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
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还本付息方式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对象 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担保方式 无担保
发行时主体和债
AAA/AAA
券信用级别
牵头主承销商、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
募集资金用途
充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债券简称为“21 冀东 02”,债券代码为“149636”)的债券
公司债券(第二期)
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
《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公司将调整“21 冀东 02”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明细,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前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明细
根据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21 冀东 02”募集资金拟偿还有息债务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约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息债务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将视具体情况变更偿还的有息
债务:
单位:万元
融资人 借款方 借款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唐山分行 20,000.00 2020/10/23 2021/10/15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邮储银行北京丰台区支
司 行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公司债“12 冀东 02”利息 4,800.00 2020/10/15 2021/10/15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公司债“19 冀东 02”利息 6,300.00 2020/10/29 2021/10/29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沧州银行唐山高新科技
司 支行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1/21 2022/1/20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建设银行唐山丰润支行 10,000.00 2021/1/29 2022/1/25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邮储银行北京丰台区支
司 行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中信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1/29 2022/1/28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2/3 2022/1/27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工商银行唐山丰润支行 10,000.00 2021/1/29 2022/1/25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3/31 2022/3/31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3/26 2022/3/18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兴业银行唐山分行 20,000.00 2021/2/24 2022/2/23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工商银行唐山丰润支行 17,600.00 2020/1/25 2022/1/15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农业银行唐山新城支行 10,000.00 2021/3/17 2022/3/14
司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中国银行唐山新城道支
司 行
合计 - 198,700.00 - -
因本期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
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
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
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债务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明细。若在本期债券发行前上述发
行人待偿还借款或其他外部负债存在到期情形,发行人将先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偿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对预先还款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二)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偿还公司债务明细
为更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资金沉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期债
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债务明细变更为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人 借款方 借款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唐山分行 20,000.00 2020/10/23 2021/10/1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北京丰台区支行 20,000.00 2020/10/29 2021/10/2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12 冀东 03”利息 4,800.00 2020/10/15 2021/10/1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19 冀东 02”利息 6,300.00 2020/10/29 2021/10/29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1/21 2022/1/20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唐山分行 10,000.00 2021/2/3 2022/1/2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唐山分行 20,000.00 2021/2/24 2022/2/2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唐山新城支行 10,000.00 2021/3/17 2022/3/14
合计 - 101,100.00 - -
(三)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主要系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募
集资金,上述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的董事长审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本期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仍符合《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