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补选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张彦通先生、向旭家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和能力。
向旭家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彦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周玉华 曾繁军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