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城矿业: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0-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10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
              中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无股份减持计划,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
通过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变更承诺事项概况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为推动
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实业”或“标的公司”)顺利注入上市
公司,经与本次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变更重
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自愿性承诺事项,以有效落实本次交易相关安排。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4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城先生、熊为民先生、李伍波
先生、郝国政先生、吴标先生依法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变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该事项需经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
  二、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申请承诺事项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原承诺内容及履行情况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承
诺:“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期间无股份减持
计划,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严格遵守该承诺。
  (二)变更承诺原因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公司为大型钼矿采选企 业,年矿石处理量
经破产重整、技改扩建,部分证照办理等工作复杂,本次交易各方就方案核心
条款经过多轮磋商谈判基本达成一致,但交易路径落实仍需各方履行内部决策
程序,加之诸多具体事项、支撑材料又涉及互为前提,导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事项进度大幅超出预计时间。
  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报告 出具等重要相关工
作。本次标的公司评估作价公允合理,注入上市公司后,将使公司资源储量大
幅增厚,盈利能力大幅增强,行业地位显著提升,切实有利于增进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经过反复沟通和充分磋商,为切实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进程,同时
有效满足各方合规需求,并且严格保证标的公司顺利交割过户,需要国城集团
具备可以通过减持其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作为归还银行借款资金安排的条
件。考虑到协议转让股份的受让方锁定期至少为 6 个月,因此在一定时期内不
会对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构成冲击。鉴于此,国城集团拟将原承诺变更为
不通过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
  在前期上市公司公告预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先
生自愿性作出前述原承诺,该承诺并非法定强制性承诺。此次国城集团及吴城
先生申请变更原承诺并出具新承诺,将有利于有效推进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
实施,同时切实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规定。
  (三)新承诺的相关事宜
  国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吴城先生新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不通过集合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
成前,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变更承诺的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发表意见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国城集团申请变更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四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等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承诺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理,是基于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妥善举措,本次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在审议变更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回避表
决。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承诺变更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城矿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