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动力: 回购股份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1-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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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1) 回购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
  (2)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3)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 150%);
  (4)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
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
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及《深
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
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干部的积极性,综合考虑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四)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币 7,000.00 万元(含本数);
股,回购金额下限 5,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00 万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 0.94%;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00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 7,00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50.0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3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形,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终止本回购
方案决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1) 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开盘集合竞价;
  (2) 收盘前半小时内;
  (3)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含高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66,085       74.68     195,866,085      73.74
股份总数          265,624,240      100.00     265,624,240     100.00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含高管锁定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      198,366,085        74.68    194,866,085       73.36
股份总数         265,624,240       100.00    265,624,240      100.00
  (八)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
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87,028.15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73,737.25 万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79,467.17
万元,2021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808.35 万元,公
司资产负债率为 39.46%(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若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上限人民币
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的 2.4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03%,占公
司货币资金的 8.81%。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
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未来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从而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干部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述人员于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
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但不排除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公司持股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十)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股份将依法进行注销。
若出现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
决策程序后进行披露,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 授权事项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调整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
调整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
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披露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会议决议,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全体成员均出席该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和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
事就股份回购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1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0 )、《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
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
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 披露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1 年 10 月 1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 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日内予以披露;
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备查文件
息查询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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