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1-088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审议的预测担 本次担保金 已提供担保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 额(万元) 余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管 郑州卓瑞供应链 104,000 61,000 43,000
理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注:
“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卓瑞”)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卓瑞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以下简称
“郑州银行金水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郑州银
行 金 水 支 行 签 署 了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协 议 编 号 为 : 郑 银 最 高 保 字 第
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对下
列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2021 年度预测 总经理办公会 2021 年度预测
担保额度(万 调剂额度(万 担保额度(调
元) 元) 剂后)(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 河南智瑞供应 25,000 -4,000 21,000
管理股份有限 链管理有限公
公司 司
郑州卓瑞供应 100,000 +4,000 104,000
链管理有限公
司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兴瑞汇金国际 A2 楼 7 层
法定代表人:朱超然
注册资本:10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钢材、铁矿石、棉
花、矿产品;煤炭洗选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天然气(限
于工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限于工
业生产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甲醇、乙
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粗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
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异戊烷)、烧焦沥青、硝化
沥青、混合芳烃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0 年 度 )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期 ( 2021 年 半 年 度 )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卓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
被担保人: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61,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
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担保方式:
同保证责任,甲方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承担
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甲方可以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
责任。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保证期间:
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
长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
或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甲方按保函约定实际承担保函责任日为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甲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
需求以及 2021 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
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
资信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
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
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
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
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
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1,142,897.28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6.79%。公司及其全资子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 771,247.28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05%。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